辛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减轻学生负担”的建议收悉。经与市文广旅局、市科技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您结合实际对校外培训监管问题提出了中肯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具有借鉴和参考作用。
“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是落实“双减”政策一项重要内容。“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管和治理,对违规培训现象和不法培训机构进行查处,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当前还存在短板弱项,还有很多工作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从细节着手,全力以赴做好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一、前期治理情况
(一)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坚决压实各级责任。一是建立健全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由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22个部门组成的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市、县两级教体部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股),压紧压实各县(市、区)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二是每年召开1-2全市“双减”工作推进会,通报“双减”工作进展,相关部门、单位作交流发言,持续打好“双减”攻坚落实战、全力巩固“双减”成果。三是强化工作督导,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定期印发“双减”工作通报,推动全国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双减”新闻宣传工作等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遏制学科类培训野蛮生长。“双减”以来,经过规范治理,学科类机构原有524家(含汝州市),压减514家,剩余10家,压减率为98.09%。一是常态化开展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整治工作,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二是组织对已注销教育机构开展“回头看”,防止“假注销、真运营”等死灰复燃情况发生;清理核查非学科培训机构,严防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三是强化寒暑期校外培训治理,以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名义印发“寒、暑期全市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统一安排部署寒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公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方式传递正能量,宣传报道校外培训治理信息470条。
(三)规范管理培训机构,推动校外培训正本清源。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按照“两个全面纳入”要求,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聚焦“两个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动态监管机构订单情况,防范“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联合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消协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培训收费及预收费监管问题排查,对全国监管平台上所有个机构进行排查。
(四)加强校外培训安全检查,坚决守牢学生生命安全。落实全省寒暑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开展重点工作。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压实压紧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件发生;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督促各县(市、区)按照要求排查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并做好台账。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校外培训治理举措,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过重培训支出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得到了一定提升。但同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难题还需破解。有的机构以“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名义违规开班,隐蔽性强,机构提供线下“一对一”家教服务,或通过通讯软件开展线上培训,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二是非学科类培训监管还存在短板。非学科类培训种类繁多,行业属性突出,涉及多个部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资质审核、预收费监管等基础性工作上进展缓慢,还没有真正形成治理合力。三是风险防范处置仍存在薄弱环节。校外教育培训停业、倒闭现象时有发生,家长退费难等风险隐患持续存在。四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比较薄弱。监管工作中由于缺乏执法队伍、执法依据,一些工作权责不明晰,致使监管工作有时比较被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专题研判、联合指导、报告通报、督查督办等制度,加强统筹推进,形成部门合力。逐步完善校外培训执法制度,推动将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配备执法装备,推进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
(二)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隐形变异。强化学科类违规培训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员的防控防范,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重点打击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拓展监管渠道,推动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动态巡查、实时监控。
(三)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全面规范监管。注重协同联动,加强分类管理,持续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对培训内容、从业人员、收费、常态运营、广告等方面的监管,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全面应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
(四)加强校外培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提升安全培训意识和规范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责任体系。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联合政法、网信、公安等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关注掌握“爆雷”“冒烟”机构的情况,跟踪督促指导,保持风险机构“动态清零”。
(五)持续深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丰富宣传载体,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学习生活,主动拒绝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逐步建立起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