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出台了多项确保粮食安全的政策措施,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也不断加大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扶持力度,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推进,丘陵山地的基本农田逐渐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范畴,而丘陵山区基本农田条件特殊,原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方案和要求不能满足建设要求,改善丘陵山区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问题已经非常迫切。下面以鲁山为例,就加强丘陵山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议如下:
一、基本情况
鲁山县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伏牛山东麓,淮河流域颍河水系沙河上游,东邻宝丰县、叶县和平顶山市新城区,西接汝阳县、嵩县,南邻方城县、南召县,北靠汝州市、宝丰县和平顶山市石龙区。鲁山县地势西高东低,西、南、北三面环山,东与黄淮平原相连,地貌类型多变,有山地、丘陵、平原、河流、湖泊等,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鲁山县耕地面积84.23万亩,基本农田面积近70万亩,现有高标准农田总面积35.62万亩,其中2019年以前实施面积为8.3万亩,2019-2022年实施面积为27.32万亩,2023年计划在丘陵山区实施面积5万亩。目前鲁山县高标准农田平原区已经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今后建设重点将向丘陵及山区的基本农田倾斜。
二、存在问题
1、地理条件恶劣。受地形地貌影响,丘陵地区地势条件差,基本农田地块细碎分散,坡度大、不平整,农田路网渠网配套程度低,部分农田失修、河滩地土层薄、土壤养分贫乏、土壤板结、保水保肥性能差、土地产出率低,机械化作业难度大,难以实现大规模集中连片建设,群众种粮积极性普遍不高。
2、基础设施薄弱。部分地区丘陵山区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于上世纪60-70年代,如昭平台灌区始建于1966年,1972年建成通水,南北两条干渠134.7公里,支渠34条,长277公里,目前除南北两条干渠可以正常使用外,支渠、斗渠、农渠和毛渠及提灌设施几乎全部损坏;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虽然在丘陵山区实施了10多年的水窖工程,但因选址不科学、缺少水源、漏水、损坏、管护不到位等原因而废弃,地下水资源匮乏,灌溉条件基础差,农民靠天吃饭的现象普遍存在。
3、政策支持不够。根据上级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每亩补助1500元(中央和省市县四级补助),即使在平原地区也免强可以实施,而在丘陵山区基本农田要改造为高标准农田,取水难度更大,建设材料、设备购置、人工费用不断增加,相对改造投入将更加巨大。同时,高标准农田均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对管护工作不够重视,缺少专人进行农田水利设施的巡查,使用主体更多精力在于经营,同时作为所有者的农户也未能参与建后管护。
三、意见建议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2035年前要把所有的基本农田全部建设为高标准农田指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一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对昭平台灌区内的提灌设施、斗渠以下渠系和田间工程续建配套为重点,加大渠道衬砌力度,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改造;二是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全面摸排,对现存水利设施建设情况、运转情况、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亟须整治的病险水库、水塘、堰渠、水窖等水利设施分类开展除险加固、整治治理;三是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科学规划选址田间深水机井,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实施提灌、管灌、喷灌高效灌溉方式,充分挖掘粮食生产潜力。
2、加大多元投入力度。目前国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每亩1500标准进行补助,对于平原区勉强可以,但是丘陵山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需要加大补贴力度,不断提升补贴政策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普惠性,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和引导建立健全农田水利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参与的共建共赢机制。
3、建立长效共管机制。一是明确县乡村三级农田水利设施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健全后续管护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农田长效管护机制,应用数字化量化、电子档案管理,随时追踪农田建设管理情况;三是落实管护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防止出现“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等问题,使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