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文件精神,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发展提高,完善规章制度等有效措施,全市农民合作社呈现出了规模与效益并进的良好发展势头,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12月份,全市登记在册的农民合作社6401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5个,省级示范社61个,市级示范社145个,县级示范社106个。
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引导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坚持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通过强化规范抓好主体培育、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增强提升县域指导扶持能力等方式全力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农民合作社发展基础较扎实的汝州市、叶县、宝丰县、郏县先后申报省、国家整县推进试点,并获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批复。通过“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探索形成整县提升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方法,围绕当地特色产业,打造农民合作社县域样板,提升当地指导扶持服务水平。2024年计划指导鲁山县、舞钢市申报试点县,覆盖全市六个主要县(市)。二是开展财务规范化检查。多次深入农民合作社实地指导,加强财务规范化建设,促其规范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中央、省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项目,完成并上报了2023年平顶山市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的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三是开展“空壳社”清查。对本辖区内的农民合作社存在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等方面,以及有名无实、名存实亡的“空壳社”“休眠社”现象进行全面清查。按照部省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情况定期通报机制要求,对接从市场监管部门转来经营异常农民合作社名单,通过综合研判列入异常合作社数量变化趋势,强化分类指导规范、简易注销程序等方式,做好经营异常农民合作社名录移除工作。四是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自愿组建联合体、推进区域性联合,打造自己的品牌,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市场占有率,提高了当地特色产业竞争力。截至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6家。
三、育引各类人才,助力人才振兴
一是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依托农林高校、职业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结合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送政策到户、送技能下乡”活动,在乡村、田间地头利用农闲时节根据农户需求有选择的开办“田间课堂”,组织合作社理事长及业务骨干、种田能手参加种养殖、手工制作技能、经营管理等政策培训。2023年全市共开展农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人员)技能培训4.5万人,返乡农民创业培训2593人。二是招募乡村治理人才。2023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69人,在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等工作。三是引进和培养乡村振兴人才。依托“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活动平台和“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平顶山行”活动,邀约省内农业、文旅、医疗等领域知名专家30余名深入乡村一线提供技术指导、培训、义诊等服务,以科研平台为载体,引进和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四是推动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创新符合基层岗位特点的职称评价方式,对在基层工作的中从事小学教师及卫生、农业、林草、水利等乡村干部和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达到相应工作年限、作出重要业绩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参加职称评审,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四、加大金融扶持,强化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保障。为助力我市乡村振兴,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5个部门和单位召开了平顶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平银发〔2023〕62号),将持续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农民合作社的资金贷款扶持力度。二是开展示范社评定监测。按照各级示范社《评定办法》的规定,积极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11部门,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国家、省、市级示范社评定和运行监测工作。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以示范促规范,抓规范促发展,使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2023年,对19家国家农民合作社在线运行监测,新增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家,监测合格40家;新评定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2家。三是加大奖补力度。为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顶山市政府出台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平政〔2023〕7号),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一次性奖励2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四是强化服务带动。积极引导农村能人和返乡创业人员,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挖掘农村资源要素,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市场化运作,将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共同谋划、一体发展。近几年,位于宝丰县肖旗乡韩店村的宝丰县康牧科技养殖专业合作社由最初单一农民合作社,依托当地传统文化村落韩店唢呐非遗展演、白庄村中原大学旧址红色旅游要素等丰富多彩的旅游业态,将研学基地、红色资源、美丽乡村、自然风景等景点串珠连线,形成了农业+文旅产业一体的康龙理想田园休闲观光园区,让越来越多的村民吃上旅游饭,走上致富路。
许建军代表,感谢您对发展农民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的关心与支持,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全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工作。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