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61/2024-00007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建议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4-07-23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34号提案
提案者
张伟
标题
关于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建议的提案
提案内容

充电基础设施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目前,平顶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布局不合理。在过去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受限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停车场规划建设未得到重视,公共停车场建设滞后,没有配套或预留充电桩,特别是小区的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少,满足不了车辆日益增加的需要。二是缺少专项规划。由于城区用地资源紧缺,规划没有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预留足够的用地空间,新建充电设施项目要么无足够规模的地块,要么因土地性质不符合要求,同时也存在部分长期已规划未实施闲置土地不能作为充电设施建设用地。三是安全监管亟需加强。由于充电设施产品众多,质量参差不齐,标准不统一,且补能设施端没有建立相关监管体系,无法准确掌握充电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充电设施利用率低。一些停车位比较紧张,充电桩经常被燃油车占位,部分安装在地下车库的公共充电桩,较难被车主找到,因此使用率低。五是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在充电桩建设中,信息化是不可少的一环。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APP来集中管理充电桩信息,不同的APP管理着不同的充电桩,导致车主要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充电桩,手机里面要装所有APP,且各APP信息的精准度参差不齐,有的无法准确显示车位是否被占用、设备是否故障、充电时长等关键信息。据统计,全市轿车保有量792240台,其中新能源车34656辆;截至2023年底累计建设完成充电站92座,换电站1座,加氢站0座,充电桩1334个。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精神,平顶山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开始负责规划建设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截止目前,完成建设并投运的集中式公共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计10座,在建充电站1座,场站包含一体式充电设备54台、分体式充电桩5台,充电总功率7460kw,可以满足126台新能源汽车同时进行充电服务,日均可提供500-800充电车次。但与群众充电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顶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设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局、市园林中心、市房产中心、平顶山交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规划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简化用地预审、报批手续,优化充电设施用地供应模式。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优化建设报备、审批流程,设立建设手续申报联合受理窗口,加强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形成合力,简化优化报批流程。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制定市内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政策,包括财政预算投资政策、政府补贴政策、电费优惠政策、用地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等。强化政企合作、利用补贴等形式,鼓励多元主体建设充电桩。

三、科学合理布局。加大对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的土地出让保障,落实规划用地,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建议将长期闲置土地、问题土地、区域内供需关系紧张周边的绿地、林地等作为临时停车场建设用地,根据停车供需关系调整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四、简化用电报装程序。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按“适度超前”原则,建议电网企业加大中心居住区、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接入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力度,对新建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实行“就近接入”,并适当压减办电时间。

五、建立运营奖补机制。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对符合条件并申请省级建设奖补资金发放过程的监管,协助及时领取相关补贴资金,同时可根据国家政策及省、市实际情况建立运营奖补机制,以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力度。

六、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借力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管统一化、管理流程化和决策数据化,平台通过对充电桩和电动汽车保有量、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充电设施利用率等数据的挖掘分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用户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充电服务。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张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此项目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市级推进协调机制,做到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市住建局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与公安、供电等部门对接,摸清了我市2020年以来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增长量,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需求优先、科学布局”原则,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平政办明电〔2023〕39号),围绕“两区”、“三中心”明确了居住区、公共领域、城乡快速、旅游景区、县乡等五大领域建设任务,计划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站150座、充电桩7500个。

在规划建设上要求相关部门在新建小区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同时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在项目实施上借助我市平高集团电力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优势,打造“生产—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企业主动让利、平价供应设备、全力施工建设;电力部门在保障房、老旧小区等落实公共充电桩“居民电价”政策,并主动做好各项接入电网配套建设服务。去年以来按照“市级牵头、县级落实、试点引领、全面铺开”原则,选取了安置房、公租房、老旧小区、国企办公区、公共停车场等多种类型,目前已先期建成7处示范点、150余个充电桩,探索不同应用场景的建设管理模式。

鼓励我市平高集团、兴城公用等企业,采取“统建统服”建设模式建设共享充电桩,提供统一建设、运营、维护服务,另外我们还支持充电企业创新运营模式,大力发展“充电+商业”模式,提供充电、餐饮、休息、阅读、广告等一体化服务,破解充电运营企业过度依赖建设补贴和服务费的模式,构建充电一体化生态。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充电桩建设规划布局。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完成。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军代表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您的关心与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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