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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68X/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主题分类
  •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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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8 浏览次数: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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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同堂培训长效机制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市司法局工作任务的部分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高度重视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沟通交流,加强政治与业务培训,不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努力构建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的新型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尊严、司法秩序和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与法官、检察官学习交流,不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新一届律师协会成立以来,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采取不同形式,针对不同法律问题,共同举办座谈交流10余次,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同堂培训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二是创新活动形式,打造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同台竞技的平台。2023年,市检察院联合市律师协会组织举办首届检律论辩赛,进一步增强律师与检察官之间的职业认同和职责尊重,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三是依托微信工作群搭建线上交流平台,由律所主任、行政管理人员和全市两级法院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方便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交流,努力构建“亲”“清”的律师与司法人员关系,营造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理性对话,公开透明交往、平等规矩相处的工作环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针对建议,探索建立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定期座谈制度,结合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拓展同堂培训工作思路,不定期开展同堂业务培训、学术研讨、模拟法庭、辩论比赛等活动,不断促进和提升律师的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律师工作向更高水平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42_关于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同堂培训长效机制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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