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17/2024-00004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强我市社会组织日常监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7-18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81号
建议人
王继涛
标题
关于加强我市社会组织日常监管的建议
建议内容

社会组织可分为在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登记的法人社会组织和在基层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法人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三类。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的数量、种类不断增加,自身能力不断提高,对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近年来,社会组织各类违法活动也层出不穷,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危害了社会稳定。社会组织涉及行业多、活动分散,难以监管。社会组织涉及教育、文体、社会服务、养老、卫生健康、宗教、行业社团、基金会等,业务涉及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但无专业执法队,监管手段单一。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部门,以年检、等级评估、定期抽查为主,进行日常监管,并未建立专业的执法队伍,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无法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落实不到位。部分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仅限于注册登记、年检时的盖章,看报告,对社会组织日常开展的业务活动未进行有效的监督。社会组织超业务范围活动情况的发现,主要靠举报,容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社会组织作为“五社联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构建机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监测预警、投诉举报等。

建议:

1、建立专业的执法队伍。针对社会组织多而散的特点,有必要建立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开展现场检查、定期巡查等日常监管活动。

2、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职责。业务主管单位要落实对社会组织专业业务的指导,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道的联合检查,加强对其日常的业务监督,避免出现超业务范围活动的情况。

3、完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落实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通过公布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及规范撤销行政处罚等途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建议人:河南倚天剑律师事务所  王继涛

电话:13383758033

承办单位
民政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王继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会组织日常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建议所提的三条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的措施,针对性很强,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统筹安排。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在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审查,从严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2826家,其中社会团体77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53家、基金会1家。同时,自2021年起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220家,形成社会组织登记“有进有出”的工作局面。二是落实年度检查制度。规范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强化集中审查、现场抽查,客观公正作出年检结论,并向社会公示。针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平顶山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平顶山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33个部门组成的平顶山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联动机制。四是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引导社会组织“以评促建”,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设立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库和评估委员会、复核委员会,共有22家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评选5A级社会组织7家、4A4家、3A8家、2A3家。五是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管理工作,将全市性社会组织基本信息上传“平顶山信用共享平台”,对社会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及时上传,实现了数据全覆盖、早归集。常态化做好“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公示。结合“614”信用日等重要节点,加大对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突出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组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六是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创建。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印发《清廉鹰城建设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清廉社会组织《“八项”正面清单》《“十不得”负面清单》和评选打分细则,从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规范组织行为、提高组织透明度等不同角度进行规范,打造诚信、透明的清廉社会组织。七是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等,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活动。召开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意见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我们今后需要推动的工作。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结合民政部门职责,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推动社会组织章程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纳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更好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二是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优化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的工作流程,细化办事指南,加强信息公开,提升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水平和便民程度。严格登记审查,落实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审查审核责任。常态化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加快低效、无效社会组织出清。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发挥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强化社会监督,健全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填报,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围绕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年”,加强学习培训,探索推进市、县两级联合执法,不断提升社会组织领域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共享与公开,健全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制度,推动信用联合奖惩。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用好等级评估、评优评先、新闻宣传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稳岗就业等中心工作。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水平;加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强化诚信自律,推进规范化建设。重视社会组织工作的宣传,及时宣传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与做法,展示我市社会组织良好形象。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4625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  4976665       联系人: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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