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业作为近年来兴起的新产业形态,既可以满足游客休闲、度假、观光需求,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增收,正在成为和美乡村建设的新支点、乡村振兴的助推器。
平顶山市把民宿业作为建设“文旅康养城”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势头迅猛,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目前,我市已建成运营精品民宿225家,床位总数约6000余张。但调研中发现,作为一种新兴行业,民宿业的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顶层设计,档次水平不高。政府部门虽然对乡村旅游发展作了规划设计,但尚未对民宿产业发展进行专项规划。大部分民宿为农户自发投资经营,政府缺乏科学的规划引导且管理不规范,建设档次和服务水平不高,造成多数民宿改造成了农家乐的升级版,档次较低。
(二)监管不到位,存在多头管理。民宿行业涉及市场监督、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多个领域,监管部门众多,主管部门不明确,民宿监督管理未形成联合联动机制,甚至导致监管缺失。如文广旅局仅对进行过评级的民宿进行监管,没有评级的则不属于监管范围。而评级则需要办理消防和特殊行业等证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多数民宿不愿意办理,造成无法进行评级,易造成监管空白。
(三)土地审批难,发展难成规模。河南省和我市制定的《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均指出,对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实行点状供地政策,鼓励采用离地高架方式建设旅游固定设施,该类设施建设用地可不办理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但部分政府因顾虑土地使用情况变更会被卫星地图拍摄到,导致该政策均未得到有效落实,部分民宿经营企业有意扩大规模,却因为土地政策无法办理,影响了民宿业的发展壮大。
(四)宣传力度不够,民宿知名度难提升。
当前的宣传仅为经营者个体的宣传,政府没有对当地民宿进行统一规划的宣传,宣传力度小,聚流引流不够。比如,在抖音平台上搜索“平顶山民宿”,团购列表显示民宿信息65条,仅19家有位置、定价、折扣、可订购房间类型等详细信息,可通过平台直接订购。
(五)社会资本引入少,带动能力不足。精品民宿多为利用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建设,建成后由公司代为运营,年底按6%-8%的比例返还村集体。多数精品民宿规模较小,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多,工资水平也不高,带动群众增收的效果不明显。同时,精品民宿与农户自建民宿各自经营,缺乏良好的互动,没有有效形成民宿经济发展的聚合效应。
二、建议
(一)制订民宿发展专项规划。政府部门要制订民宿发展专项规划,推进民宿产业的全域布局,深入挖掘和融合地方特色文化,积极探索“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民俗”等融合发展方式。制定民宿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保险机构推出符合旅游民宿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民宿建设和运营,为民宿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二)为民宿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一是落实省、市《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分类完善民宿的用地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划定民宿的经营用地范围和建设要求,为民宿建设用地审批提供绿色通道。三是完善支持措施,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旅游民宿。
(三)明确主管部门,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建议明确文广旅部门作为民宿行业的主管部门。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甚至简化民宿开办的具体实施细则,细化部门权责分工,建立健全民宿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全市民宿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于企业运营的精品民宿强制办证,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民宿经营者与游客的服务合同关系、民宿经营者邻里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权利与义务,确保民宿的合法经营地位。
(四)大力培养民宿管理专业人才。一是通过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吸引品牌民宿经营管理团队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民宿管理人才来平投资创业,参与打造民宿示范项目。二是举办旅游民宿管理和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选树一批“旅游民宿经济带头人”,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旅游民宿从业队伍。
(五)强化示范带动,注重品牌建设。
政府部门要加强当地整体民宿业的宣传引导和品牌建设。一是发挥精品民宿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示范民宿评选,借助传统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平台、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优质民宿品牌的宣传报道,培育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高端民宿品牌。二是创新运营模式。推进“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等合作发展模式,公司运营民宿与农户自建民宿组成联合体或多家民宿联合成立“民宿联盟”。三是搭建网络宣传载体。支持成立民宿行业协会,搭建以县为单位的民宿网络平台。鼓励民宿经营主体积极入驻途家、携程等国内知名旅游电商平台,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精品民宿,拓展“互联网+”营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