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0732480791X/175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车交通管制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75号
提案者
菅新慧
标题
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车交通管制的提案
提案内容

经实地调研,市区上下班高峰时段,存在大量低速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随意停放等问题,导致机动车道的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产生拥堵,严重影响通行效率,也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

一、加大管控和执法力度,在关键路段和繁忙时段加强交通巡逻和执法检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遵守意识。通过宣传活动、媒体宣传以及驾驶员培训等方式,增强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投入,适时增设和调整电动车专用车道,为电动车提供更为便利和安全的行驶环境,保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菅新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车交通管制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精心谋划主动作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全市道路交通环境日益改善市民出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营造了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文明素质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全链条整治。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针对电动自行车秩序乱、执法难、矛盾多等问题,注重路面执法与源头治理联动,建立登记备案管理、重点人员精准宣教、重点企业源头管理、重点问题溯源治理、重点违法严格查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电动自行车管理效能,降低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2024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力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2025年将巩固提升整治成效,积极配合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强化服务,完善车辆登记。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在原有录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车架号、蓄电池识别代码(蓄电池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信息录入功能,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时,规范录入车辆所有人、车架号、蓄电池识别代码、号牌号码、号牌种类、依据标准、产品合格证编号、CCC证书编号、整车质量、最高设计时速等信息,并通过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电动自行车认证查询功能校验 CCC认证信息,对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未获CCC认证电动自行车严格禁止发放正式号牌。公安交管部门依托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确保登记项目齐全完整,符合公安机关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要求,并实现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接,指导各县(市)、石龙区公安交警大队同步做好系统升级,预计202411月底前完成。2024年以来,市区已安装电动二轮、三轮车标识号牌7000余辆。

三、加大力度,严格路面管控。加强非机动车监控设备建设,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定位等技术,进一步整合监控资源,发挥图像识别、视频与射频识别等作用,力争2024年年底前实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识别取证,2025年年底前市区主要路口普遍具备识别取证能力。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查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通行秩序。严查行驶速度明显超出25km/h的电动自行车,严厉打击一批利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参与飙车的违法犯罪行为。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多次违法人员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近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抓住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的有力契机,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电动三、四轮老年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大对电动三、四轮老年电动车驶人私自安装顶棚外帘,在机动车道行驶、路口越线停车、逆行,个别驾驶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查处力度,对拒不服从管理的驾驶人,依法实施处罚。2024年以来,全市共劝阻制止各类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万余起,处罚各类非机动车,电动三、四轮车,老年电动车等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81起。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事故等风险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和家长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充分应用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积极利用社区公告栏、电子屏等公共设施,曝光一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导致交通事故、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真实案例,公布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产品的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讲清法律政策,讲清现实危害,震慑违法犯罪。紧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五防宣传进社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美丽乡村行等活动,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骑行习惯,最大限度地避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存量淘汰退出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措施,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政策衔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2024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500余张,拍摄制作宣传视频30余部,双微一抖平台发布各类交通安全信息1800余条,对重点驾驶人精准推送提示信息5000余条,曝光典型案例430余起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电动三、四轮车,老年电动车的销售商家以机动车的名义销售非标电动车,以及不主动开具发票等违规行为;宣传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车辆时,索要正规发票,保障自身消费权益;加大宣传和路面管理力度,教育引导电动三、四轮车,老年电动车驾驶人增强靠右侧行驶、不挤占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的自觉性,逐步形成良好的道路通行习惯,遵守法律法规,规范通行。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对公安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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