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民办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发展。民办企业的发展程度和用工质量有密切的关系。一流的人才考公务员,二流的人才入国企,三流的人才自己创业,不入流的人才去私企。很多私企发展非常好,但也不乏被个别低素质员工的个人行为而毁于一旦。针对这样情况,我有以下建议:
一、加强法治约束力
《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可以说是劳动者的护身符,这是劳动者的福音。可就是因为有这个护身符在,让少部分低素质的人在劳动合同转正之后就肆无忌惮,不顾企业的死活,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员工可以没有任何工作交接,企业却没有任何办法进行约束,大大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甚至影响企业的生死。应立法或者立规约束这少部分低素质的人,增加他们的违约成本,促使并约束他们遵照劳动合同,不能使他们的个人行为影响企业的生死和其他劳动者的权益。
二、强化行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的约束力
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如果没有新的法律依据可以行使,行业主管的行政单位应当组织成立行业自律协会,建立行业用工黑名单,使这些少部分的不守规矩的人无处可藏,无工可用。促使他们遵守合约和合同,尊重企业。
三、加强社会培训和正能量的传播
网上大量充斥着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矛盾,并且在不断地发酵和传播,网民不管原因,不问是非的抨击企业,瞬间就会把一个正常的年产值上亿的企业整倒闭,最后却发现错的不是企业而是员工。应当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培训,同时让各种网红签订正能量传播服务声明,严谨传播未经核实的假消息负面消息,多传播正能量。
如果没有人愿意创业,就无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没有大量的民办企业参与到经济社会中,经济就会缺少活跃元素。民办企业在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上,近几年各地政府已经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得到了空前的改善。未来,政府主管单位应密切关注民企的用工环境,尽最大努力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盘活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良性发展,让民营企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砖添瓦,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