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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4104005596392350/2024-00005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用工风险的建议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4-07-15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62号提案
提案者
庞志华
标题
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用工风险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内容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民办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发展。民办企业的发展程度和用工质量有密切的关系。一流的人才考公务员,二流的人才入国企,三流的人才自己创业,不入流的人才去私企。很多私企发展非常好,但也不乏被个别低素质员工的个人行为而毁于一旦。针对这样情况,我有以下建议:

    一、加强法治约束力

    《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可以说是劳动者的护身符,这是劳动者的福音。可就是因为有这个护身符在,让少部分低素质的人在劳动合同转正之后就肆无忌惮,不顾企业的死活,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员工可以没有任何工作交接,企业却没有任何办法进行约束,大大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甚至影响企业的生死。应立法或者立规约束这少部分低素质的人,增加他们的违约成本,促使并约束他们遵照劳动合同,不能使他们的个人行为影响企业的生死和其他劳动者的权益。

    二、强化行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的约束力

    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如果没有新的法律依据可以行使,行业主管的行政单位应当组织成立行业自律协会,建立行业用工黑名单,使这些少部分的不守规矩的人无处可藏,无工可用。促使他们遵守合约和合同,尊重企业。

    三、加强社会培训和正能量的传播

    网上大量充斥着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矛盾,并且在不断地发酵和传播,网民不管原因,不问是非的抨击企业,瞬间就会把一个正常的年产值上亿的企业整倒闭,最后却发现错的不是企业而是员工。应当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培训,同时让各种网红签订正能量传播服务声明,严谨传播未经核实的假消息负面消息,多传播正能量。

    如果没有人愿意创业,就无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没有大量的民办企业参与到经济社会中,经济就会缺少活跃元素。民办企业在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上,近几年各地政府已经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得到了空前的改善。未来,政府主管单位应密切关注民企的用工环境,尽最大努力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盘活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良性发展,让民营企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砖添瓦,发光发热。

 


承办单位
市人社局
办理结果
A类
答复内容

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用工指导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向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服务。

一是坚持指导和服务企业并重。连续5年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解难题”走访服务活动,由市人社局县级干部带队的指导服务组定期指导各县(市、区)加强企业服务。二是建立市、县、街道、社区四级多层次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体系,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三是加大劳动监察保障力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书面审查和日常巡查有机结合,推广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纠正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规范行为。四是统一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热线电话、服务窗口、招聘会现场为用人单位提供点对点用工服务和人社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就业服务。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打铁还要自身硬,民营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依法依规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招聘员工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员工需要履行的职责,若员工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可依照劳动合同给予相应处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源头上降低民营企业用工风险。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送“双随机、一公开”、书面审查数据,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谈判,提升民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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