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城市是指依靠科技、知识、人才、体制、文化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的城市。平顶山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正在逐步实现“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的战略目标。在此基础上,推动国家级创新城市建设,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实施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也是我市实现“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的关键举措,能够进一步夯实城市发展的基础。科技部发布的“关于建设创新城市工作指引”中列出了创建创新型城市的十项重要任务。这些任务的完成,需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并加强高校和企业两个最重要创新主体间的联动。近2年,高新区和新华区分别组织了“百名博士进高新”和“百名人才进百企”等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为此,建议:
一、将校企合作活动制度化。由政府相关单位评估校企合作效果,对于合作紧密效果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产生示范效应。每年的固定时间组织“校企合作日”活动,为高校新进人才和我市新进企业搭建正式合作桥梁。
二、由政府引导,驻平高校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科专业,引进专业教师。高校因城市而兴,城市因高校而盛。高校城市产业必须融合发展,相互成就。高校招聘应该考虑城市产业发展需要,与城市人才招聘形成联动,“同打一副牌”。利用高校对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引进人才,为我市产业发展服务。
三、对于由我市资助的科技项目,附带校企合作条款。作为鼓励校企合作,调动双方积极性的措施,由我市相关单位资助的科技项目,建议列出高校或企业合作单位。一方面由于驻平高校的应用型高校属性,科研目标应该有鲜明的应用特征,需要由企业参与项目研究,保证项目的应用型属性;另一方面,企业作为主体申报的科技项目,应有高校参与,促进高校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和人才成长。
四、引导高校在人员考核中增加对我市社会服务贡献的考核内容,或者增加考核权重。驻平高校有优先服务本地企业发展的义务,通过政府引导,鼓励高校在人员考核中增加对本地服务的考核内容。
五、引导高校制定政策,允许教师每年有一定连续时间到企业常驻,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校企合作锚点的发现,需要双方长期接触深入了解,可以引导高校制定相关政策,允许有条件的教师每年有一定时间脱离教学任务到企业常驻,能够深入了解企业工艺流程、设备参数,发现和解决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