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全面推行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12-13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高轶鹏 通讯员 石艳蕾)“体检式监管”与“服务型执法”有机融合,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服务前置……12月4日,高新区召开全面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助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深入推进监管理念、监管方式转变,全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稳健前行提供坚实保障。

“体检式监管”是在行政执法中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经营主体开展合规指引、发布违法风险预警提醒等方式,提前发现、预防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中的风险隐患,指导经营主体及时改正,避免“小错”酿成“大祸”。

“服务型执法”是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监管,积极为经营主体搭建发展、维权平台,实现监管、执法和服务有机融合。

“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模式就是要把促进经营主体发展、服务发展大局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服务的有机衔接,实现监管、执法、服务的靶向性和协同性,形成职能职责全过程密切配合、全环节协调联动的服务合力。

为确保“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模式落到基层、惠及经营主体,高新区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助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深入经营主体走访调研,制作帮扶需求清单,跟进帮扶指导,解决实际需求困难;要健全完善“请进来听诤言 沉下去解难题”和“一把手走流程”工作机制,通过“一把手体验式”办理、“帮代办”参与、“陪同办”帮扶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查找办事流程中的问题、堵点,有针对性地优化流程、疏通堵点、解决问题;要创新开展“政务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行动,建立管委会、部门、园区“联动”机制,园区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要全面推广违法风险预警提醒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分析研判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经营主体的违法共性问题,季节性生产经营易发问题,高频易发违法事项等,形成违法风险预警分级清单,及时向行业协会、经营主体发布《违法风险预警提醒书》《违法风险预警提醒告知书》;要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内容,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要广泛运用行政辅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示范等非强制措施,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督促其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帮助其预防、纠正违法行为;要规范涉企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规范现场检查执法行为;要清单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生产、重点工业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底线的基础上,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实施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重违严惩”,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果断“亮剑”,重拳出击,对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根除病灶。

方案指出,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屏障;要建立执法案例库,汇集各领域典型案例,为执法人员提供案例指导,达成共识,推动裁量尺度统一,实现“类案同罚”的目标;要坚持“过罚相当”,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坚持依法裁量、类案同罚,以对经营主体损害最小、效果最佳的方式实施处罚,不得畸轻畸重、小过重罚,不得区别对待,做到公平公正;要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将案件回访纳入执法必备程序,定期对被处罚经营主体进行实地回访,了解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整改措施、存在困难,对其开展必要的教育指导,找准问题症结,跟进帮扶指导,预防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孙国权说,全面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工作,是高新区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营商软环境的重要举措。

“我们将成立‘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助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创新服务举措,每年至少办成100件为企业服务的实事,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助力企业健康茁壮成长。”孙国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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