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8-07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巫鹏 通讯员 杨国栋)“俺哥的照料护理补贴和供养款都涨了,照料护理补贴每月能领到667元,供养款每月能领到595元。”8月2日,在宝丰县赵庄镇大韩村,面对入户走访的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村民贾能说。

贾能的哥哥贾林山今年72岁,是特困供养对象,日常生活由贾能负责照料。今年6月,贾林山突发疾病后瘫痪卧床,赵庄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走访时发现贾林山的身体状况较差,及时为其变更照料护理等级,提高了照料护理标准。

自今年7月1日起,宝丰县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9元提高到84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595元;半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4元,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67元。

截至7月底,该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2276人;今年以来,新增特困供养对象91人,退出对象1人,变更供养形式31人,调整照料护理等级23人。

为及时发现、帮助特困供养对象解决生活困难,宝丰县全面实行乡(镇)、村(社区)干部“季走访、月探视”制度,对照护方面存在问题的,督促照料护理人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严格按照资金发放流程及时限要求,坚持每月10日之前将特困供养资金足额发放到户,今年前7个月已累计发放122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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