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撤率近60% 居全市前列 卫东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撤成效显著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4-22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朱江淼)4月16日,高萍来到位于卫东区人民法院的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打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第一时间查看有没有派给自己的调解案件。

高萍从事司法工作30余年,后来被选聘为该中心人民调解员,平均每月调解案件40余件。

“卫东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共接收诉前调解案件4645件,调撤成功2735件,成功率58.88%,位居全市前列。”该院立案庭负责人张小磊说。

卫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2023年2月8日在全市率先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全程全员推进诉前调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让当事人省心、省时。区司法局选聘11名人民调解员派驻区法院集中办公,全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我们按照人民调解员的专长对他们进行分工,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提升调解的成功率。”张小磊说,对于疑难案件,中心还会邀请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与调解,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一直保持在全市先进位次。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沟通,充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挺有意义的,我将持续做好这份工作。”高萍说。

今年1月,高萍接手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和被告在2023年10月达成二手车购买协议,约定被告需在约定日期将车开到平顶山交付给原告,同时约定原告先支付20000元定金给被告,如被告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协议达成后,原告依约支付了20000元购车定金。被告收取定金后,在原告多次催告下,拒不按协议约定将车辆开至平顶山交付,也不退还原告定金。双方因定金问题发生矛盾,原告报警处理后,被告才退还20000元定金。鉴于被告的态度及行为十分恶劣,原告情绪激愤,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双倍罚则”的约定和法律规定返还剩余定金20000元。案件受理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高萍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并通知双方当面调解。在高萍的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下,被告虚心认错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鉴于此,原告同意被告支付定金5000元的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该款。该案自立案至调解成功仅用时两天,有力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成立,是卫东区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引入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不仅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而且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司法力量。”卫东区人民法院院长武中立说,将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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