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被命名为“中华诗词之县” 再添国家级文化名片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12-13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巫鹏 通讯员 刘宏民)12月12日,从宝丰县文联传来消息,近日中华诗词学会下发通知,宝丰县被中华诗词学会认定为“中华诗词之县”,再添国家级文化名片。

近年来,宝丰县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举办了诗词创作大赛、吟诵大赛、诗词大会等系列活动,推动诗词文化普及;广泛开展中华诗词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景点等“六进”活动,不断壮大基层诗词队伍,培养先进典型,为复兴与繁荣中华诗词文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经过实地考察和验收评定,中华诗词学会认定宝丰县符合“中华诗词之县”建设标准。

同时,宝丰县闹店镇被认定为“中华诗词之镇”,宝丰县为民路小学、东城门小学、大营镇初级中学被认定为“中华诗教先进学校”,应河醋业、闹店镇后李村被认定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马街书会景区被认定为“中华诗词创作研究基地”。

2022年9月,河南省诗词学会公布宝丰县为“河南诗词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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