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三资”管理 护航乡村振兴 石龙区开展清查规范农村“三资”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闫增旗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8-10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闫增旗)8月9日,从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传来消息,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石龙区开展清查规范农村“三资”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区各农村社区(村)和城市社区的资金、资产、资源;清查资金账务的时限为201811日至20221231日;主要整治农村集体资产底数不清,拖欠村集体资金、租金及非法侵占集体三资,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村账管理不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20238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全面自查、区级审查、整改处置、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该区制定《清查规范农村三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杨世崇任组长的清理规范农村三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建立专班工作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该区通过标语、横幅、电视、微信等,把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到每家每户,营造强大声势,取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认真落实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弘扬正气、揭露问题、维护村集体利益;对不敢直面矛盾、不敢动真碰硬、不能坚持正义、隐瞒问题不报、弄虚作假的村干部,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该区明确,各街道办事处是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责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各社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任务落实、问题整改等工作,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抓细抓实,确保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负责做好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违纪违规、懒政怠政等行为进行查处。

该区进一步强化督导考评,区级专项整治行动专班建立任务清单制,定期梳理工作,向各街道、各单位发放工作任务清单,保证各项任务按进度完成;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两周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对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后单位进行批评,对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年底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和考评,全区通报考评成绩,并把各街道、各单位的工作成绩按一定比例列入乡村振兴工作考评、年度目标考评分值。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将持续聚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大力纠治三资管理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整治行动出实效,护航乡村振兴。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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