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中融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湛河区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作者:孙聪利 通讯员 王毛生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7-27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孙聪利 通讯员 王毛生)“恁两家的矛盾纠纷起因很多,主要是宅基地地界不清。通过调解,恁两家愿意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进行割补置换,现在在协议上签字吧。”7月25日,在湛河区司法局曹镇司法所所长郑彦鸽的调解下,曹东村村民陈某和曹西村村民王某签订调解协议书。

得知陈某和王某因宅基地问题积怨日深,郑彦鸽立即介入,与曹镇乡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刘学峰一起,通过察看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当事人、村两委干部、邻居及相关群众,厘清纠纷的来龙去脉,找准问题症结,反复调解,最终双方同意以割补置换的方式解决纠纷。

近年来,湛河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适应人民调解发展新趋势,以三融入调节法构建多元立体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调解中融入法治宣传。该区坚持调宣结合、协同作战理念,以法促调、以调促宣。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劳务用工、征地补偿等矛盾纠纷突出的情况,该区选择典型案例,融入法治宣传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行现场示范调解。

在调解中融入法律服务。该区把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融合发展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组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3支队伍,深入乡(街道)和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今年以来,该区共梳理矛盾纠纷案件63件,成功调解61件,其中80%以上的案件引入法律服务力量。

在调解中融入法律援助。该区按照调解优先、调援结合原则,建立立案前调解机制,对可调解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移送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缩短办案周期,降低维权成本。今年以来,该区共办理法律援助151件,其中先行调解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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