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魏森元)12月7日,汝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温卫杰,副市长高永利带队到瑞平孙店煤矿、贾岭南煤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当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92条,整改完成83条,限期整改9条,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自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汝州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落实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此次攻坚行动,市安委会印发《汝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从11月11日至2023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重点突出矿山(含煤矿)、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森林防火、工贸、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10个行业领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攻坚行动负总责。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明确整治任务,建立责任、排查、整改“三个清单”,严格落实“三查三签字”制度(企业自查、分管领导督查、行业部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攻坚行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和“7+3”重点领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副县级以上领导靠前指挥,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专班牵头组建7个安全生产督导组,对全市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全力压紧压实属地党政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查彻改各类突出问题隐患,跟踪督导整改,确保集中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从11月11日至12月7日,全市共排查出一般隐患1625条,已整改完成1511条,限期整改114条,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