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方力量有效协同参与的良好治理格局 汝州市通过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结项评估
作者:魏森元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2-09-14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魏森元)9月13日,汝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民政部近日公布了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结项评估结果,汝州市圆满完成各项实验任务,顺利通过结项评估。

2018年以来,汝州市紧紧围绕以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为统领,构建党组织领导、多方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的实验主题,以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统筹协调为切入点,构建了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政府、村民、社会组织、市场等多方力量有效协同参与的良好治理格局,在全市农村形成了共建、共管、共治、共融、共享的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全方位提升农村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年来,汝州市以农村社区治理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乡镇层面,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把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考核;在村级层面,坚持把村两委建设作为贯穿农村社区治理的一条红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设施功能。该市按照“611广场+N”模式,推进村室建设。同时,进一步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入推进社区协商,让党员群众全程参与,实现共建共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全面贯彻落实。

推进民主协商,完善社区自治功能。该市建立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落实、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协商活动,鼓励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社区服务项目的运行和监督,村(居)民参与权利得到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在全市村(社区)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发动驻村第一书记、乡贤人士、五老人员、片警、驻社区法律顾问等共同参与,通过召开民主议事会、决策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建多方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在自治方面,依托建成的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整合部门资源,在全市农村社区开展规范化便民服务,集中办理群众事项。在法治方面,组建成立汝州市法学会,探索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在乡(镇、街道)设立金牌律师调解室、法律咨询服务室,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在德治方面,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引导农村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年来,各乡(镇、街道)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1个,村(社区)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462个,设立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200多个,打造“15分钟志愿服务圈;全市累计评选文明村387个,焕发了乡村文明新气象;开展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活动,大力实施汝州乡贤、汝州道德模范、汝州好人等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良好的乡风、村风、家风。

通过实验区创建,汝州在城乡社区服务治理、社区服务体系、人文环境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市城乡基本实现组织阵地规范、服务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祥和的新面貌,城乡社区居民自豪感、获得感不断得到提升。汝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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