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文瑶)8月7日至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军义带领调研组就我市贯彻落实《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鲁山县、石龙区和汝州市有关矿业企业,详细了解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情况,并听取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在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对进一步落实好《条例》提出要求。马军义强调,要切实提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着力抓好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要注重统筹推进,坚持分类施策、防治结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原则,落实好《条例》要求,做好开发、治理、修复三篇文章,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最大化。要坚持齐抓共管,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严格执法;涉矿企业要依法依规开采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强化监督实效,推动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落地落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