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3年第三号总林长令签发 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性工作建设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1-04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张永军)日前,从市林长办公室传来消息,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林长陈向平,市长、市总林长李明俊签署2023年第三号总林长令,部署冬春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性工作建设,切实做好当前关键时期森林防灭火等重点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总林长令指出,要打造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的森林防灭火队伍,做到每个山头、每片林区都有人巡护,每个村组都有扑火机具,每名网格员、扑火员都有工具、会使用,实现森林火灾早发现、早处置、早消灭,有效减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

总林长令对全市森林防灭火队伍人员配备和装备配备提出明确要求。其中,鲁山县、汝州市、舞钢市、叶县4个Ⅰ、Ⅱ级火险县(市)要建立5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备风力灭火机30台,其中高性能风力灭火机不少于15台;宝丰县、郏县、新华区、卫东区4个Ⅲ级火险县(区)和全市58个重点乡(镇、街道)要建立不少于2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备风力灭火机15-20台,其中高性能风力灭火机不少于10台;湛河区、石龙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4个Ⅲ级火险区要建立10-15人群众性扑火队伍,配备风力灭火机5-10台;650个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重点行政村要建立10-15人群众性扑火队伍,3969个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自然村要建立5人以上群众性扑火队伍,森林防灭火重点乡(镇、街道)要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其中高性能风力灭火机不少于5台。

总林长令要求,强化教育培训,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家消防救援局河南机动队伍平顶山驻防分队,加强全员扑火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杜绝亡人事故发生。各县(市、区)负责培训骨干灭火队员,重点乡镇全员培训网格员、巡护员、扑火员。

总林长令强调,要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把森林防灭火责任逐级压实到人、到山头、到地块;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力度,严禁火种进入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必要路口设立入山检查站。发生森林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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