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论断和战略部署,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之一,而打造国际湿地城市,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已有13座城市获得了“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我市理应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将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纳入城市发展战略、提上重要日程,构建“湿地在城中、城在湿地中”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一、我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优势
根据《国际湿地公约》,申报城市行政区域内应当有一处(含以上)国家重要湿地或者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国家湿地公园等,并且湿地率在10%以上,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而我市生态资源禀赋较好,是河南省山水旅游资源的富集区,境内88条河流水系纵横交错,各类水库169座星罗棋布,湿地面积35201.92公顷,湿地保护率为65.55%。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白龟山),国家级湿地公园3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这些生态湿地资源,可谓得天独厚,是我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底气和信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在治山理水,重塑绿色发展空间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仅在白龟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监测到来此迁徙、栖息的国家一级保护鸟类4种(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黑鹳、东方白鹳)、国家二级保护鸟类23种、属中日候鸟保护协定中保护的鸟类80种、属中澳候鸟保护协定保护的鸟类18种,每年在白龟湖越冬的国家保护鸟类数量超两万只。如今,平西湖畔成群结对的红嘴鸥,吸引很多市民前来观赏,呈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画卷。这些为我们加强湿地保护、建设共生湿地城市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路径建议
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湿地与城市共建共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际湿地之城。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维机制。建议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制的湿地保护修复、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湿地专职管理机构,提升湿地管理水准。制定出台《关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实施意见》,坚持科学规划引领,按照“多规合一”总体要求,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建立监管网络,成立湿地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湿地保护协会、湿地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开展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协调、监督和宣教工作。立足多元保护,签订毗邻区县联动共治协议,纵深推进“五水综改”,切实把“四水同治”落到实处,构建“多方联创、市县联动”的创建格局。
(二)突出重点修复,提升湿地质量。制定昭平台、白龟湖水源保护地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严禁入驻项目的类型、范围,强化源头控制,从源头上消除农业面源污染对湿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历史性破坏的水域岸线、地貌、植被等实施生态修复,种植适宜鸟类栖息觅食的植物、水草等,改造和增加浅水浅滩湿地。依托沙河把尧山、昭平台、白龟湖连成生态文化轴,把昭平台与白龟湖之间的沙河两岸打造成绿色生态湿地长廊
(三)坚持全域治水、实现湿地润城。加快昭平台水库扩容、南水北调工程调蓄配套及防洪提升、燕山水库引水、城乡一体化供水等项目建设,不断扩容增蓄、丰富水资源。把昭平台水库建成我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逐步把白龟湖从一级饮用水源地“释放”出来,以利于水资源的充分利用。下大力气抓好北部山区生态水系修复和荒山育林工程,充分发挥森林、湿地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中的作用。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完善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实施尾水水质提升,全面提升流域生态修复功能和水质自我净化能力,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场景。
(四)建设湿地共同体,共享绿意空间。以白龟湖为城市湿地网络核心,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引水入城,让湿地融入城市,打造一批城市湿地公园,城市小微湿地群入社区入小区,聚力建设城市湿地共同体。精心雕琢白龟湖、白鹭洲重要湿地,着力打造集湿地文化展示、科普宣教、湿地体验、市民休闲等为一体的精品小微湿地生态文化长廊和湿地宣教场所。科学绿化城市基底,丰富林冠层次,形成别有风味的城市多维迷你生态景观,呈现“碧珠串联、溪水蜿蜒、湿地绕城”的湿地生态画卷。在生动体验中引导市民保护自然、爱护湿地、共创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人文家园,营造“全域共建、全域共享”的创建氛围,力争早日荣获“国际湿地城市”这一优质生态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