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二氧化碳排放目标。这不仅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策,也是基于科学论证的国家战略,既是从现实出发的行动目标,也是高瞻远瞩的长期发展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的核心内容是节能、减排、固碳。而林业碳汇是固碳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党的二十大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据《洛阳网》报道:2022年洛宁县有关部门和浙江中政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目前项目开发工作正在进行,有望在2023年底获得收益。洛宁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获得河南省首张政府办公区“碳中和”证书。在我省“双碳”行动的探索之路上率先闯出一条绿色低碳的“新路”。
根据平顶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我市林地面积244561.26公顷(3668418.90亩)。其中,乔木林地171040.25公顷(2565603.75亩),占69.94%;竹林地53.00公顷(795.00亩),占0.02%;灌木林地14142.33公顷(212134.95亩),占5.78%;其他林地59325.68公顷(889885.20亩),占24.26%。
我市林业资源丰富,适合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林地面积大。为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3060”号召,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精神,把“双碳”战略提升到新的高度,我们应充分发挥我市森林资源优势,创新林业发展机制,多措并举,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渠道实施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增加地方税收和群众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建议: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林业碳汇开发工作,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由相关单位成立林业碳汇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碳汇开发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3、广泛宣传,增强“双碳”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林业碳汇科普知识宣传,扩大各级政府、单位和群众对林业碳汇知识的了解,提高参与林业碳汇开发的积极性。
4、招商引资,拓宽项目开发渠道。筛选有实力、有背景、有资金、有开发经验、有成功案例的公司进行招商引资,加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合作,使资源尽快变现,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增加我市财政和林权人(林权单位)收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收益。
5、建立奖励机制。制定完善奖励制度,对为我市林业碳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提高单位、个人参予我市林业碳汇开发工作的积极性;
6、把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7、建议在我市选择一个林业资源大县作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示范县,实行招商引资、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等措施,把其培育成我市林业碳汇开发的样板县,示范带动全市的林业碳汇开发项目走上健康快速发展之路,为我市“双碳战略”的贯彻落实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