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分析:
2022年1月26日,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全市实现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以DIP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任务。
但是,目前我市实行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付费)还是基于西医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手段,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病种进行赋分,按点数向医疗机构支付医保费用。医疗机构采用的诊断和治疗手段越先进(借助的设备越先进、采用的手术技术越微创),得到的分值就越高,能够得到的医保费用也就越多。而中医医疗机构在诊疗中医优势病种时,多采用中医特有的“简、便、验、廉”的诊治手段和中医特色疗法,采用这些治疗手段,同样解决了病人的问题。但在我市目前DIP付费模式下,却得不到相应赋分,也就不能得到相应的医保资金。这明显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患者的健康权益。
据了解,为解决中医DIP付费问题,广东规定中医和西医同病同治同价;南京规定列入中医DIP的病组,其基准点数低于相应西医病组的,按西医病组调整。说白了,就是同一种病,西医支付多少费用,中医治疗也应支付同样的费用。
具体建议:
1.一般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可继续按项目付费;
2.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
3.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4.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例如康复理疗、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
5.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
建议我市尽快按照国家相关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完善中医按病种分值付费相关配套措施,有序推进我市中医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