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还具有注重预防保健、临床疗效确切、用药相对安全、服务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创新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等优势。《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目前在我市只有在住院的情况下中药的费用才给与报销,而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患者需要长期服用中药,但门诊中药报销不了,给患者治病带来了困难。
建议:将中药门诊费用纳入重大疾病及慢性病医保报销。
一、将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中药、中医治疗门诊费用纳入医保范畴。既可以减轻患者的负担,又可以降低医保费用的支出,还能更好的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增加中医定点医疗报销机构。适当将符合条件要求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店纳入定点报销范围,有利于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更好地解决群众疾苦,帮助人民群众精准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