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永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中加强安全生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企业法人专业素养不足的问题
一是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2022年共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803人,其中主要负责人383人,安全管理人员420人,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53人次,安全管理人员90人次,特种作业人员106人。合计909人次。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把安全生产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必查项,对发现的无证上岗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记录在案;对企业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知识测试,督促各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二、关于机构设置不科学、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落后的问题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22〕11号),针对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现状,1月6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平办〔2023〕1号),目前,市本级执法支队的挂牌正在筹划中,“三定方案”已报送编制部门(草稿,等待批复中),改革后市本级执法队伍“平顶山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执法人员151名(含整合新华区、湛河区、卫东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改革后人员增强、队伍壮大,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有效加强,促进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向好。
三、关于生产装置落后、自动化程度低的问题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和专项排查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对强化化工项目源头治理,要求各化工园区要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特别是各化工园区在招商引资方面要设定好化工项目投资立项门槛,在谋划和推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时,把安全作为前置条件,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考虑、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对高危行业,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设备准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做到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避免外地淘汰落后小化工企业转移进入我市。
四、关于缺乏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更好地发挥我市省管和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示范引领作用,我们创新性开展了“以大帮小”安全生产企业帮扶工作,要求大型企业利用技术优势、管理能力结对帮扶中、小企业,每月至少开展帮扶工作一次,督促被帮扶企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创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完善双预控体系的运行管理,以促进我市化工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此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将持续优化推进。
五、关于安全投入少的问题
加强对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2022年,我们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为契机,通过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新闻报道,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新颖、贴近群众、富有成效的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安全常识和基本技能,达到了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目的。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共开展100多场次宣传活动,展出安全展牌500多块,挂横幅、贴标语800余条,发放安全扑克、雨伞、毛巾等600多份宣传品,开辟20多个咨询点,咨询人数达10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近2000份,参加宣传人员达200余人,使全市4万多人受到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