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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495/2023-00005
  • 发布日期
  • 2023-06-10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3-06-10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9号
提案者
陈刚正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提案
提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河南省卫健委制定下发了《河南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豫卫医〔202035号),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争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复核批准设置的60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中,我市被批准建设“神经疾病区域医疗中心”(筹建单位: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筹建单位: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创伤区域医疗中心”(筹建单位: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三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2020年底,平顶山市政府与省卫健委签订协作协议,我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全面实施,“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取得良好开局。

但是随着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此项工作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市尚未就“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制定清晰、可操作的建设实施方案,使得承建医院在遇到人事编制、薪酬设定、医保支付、人才引进、医疗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时无章可循、无据可查、无策可施,严重影响了我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二是协调推进落实机制不完善,医院在遇到财政、薪酬、人事、医保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制约了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三是我市对外技术合作缺乏统筹机制,各医院只能单打独斗,自己“上门寻亲”,出现医院与国家队联姻“攀不上”的难题;四是建设资金预算机制不健全,资金难以得到持续保障。“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系统工程、长久之业,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给予资金保障,建设初期,省政府给予每个建设医疗机构300万元建设启动资金,市政府、各承建医院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基础设施、更新医疗设备,开展联姻式技术合作,实现了“开门红”,但后续建设资金出现断档。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和健康中国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大民生举措,建议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重要意义的认识,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我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晰职能职责,切实做好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

二、制定出台《平顶山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建议依照《河南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平顶山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一是要明确建设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和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各种困难问题;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财政建设资金预算与保障,改革人事编制和待遇、薪酬制度,优化调整医院管理、医疗价格、医保支付、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确保我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早日通过省卫健委评审验收。

三、建立我市“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平台。

建立全市统一的技术合作平台,以市政府为主导,统筹协调对外技术合作、科研协作、专家团队引进、特聘专家、项目创新合作等事宜,一盘棋、一揽子、一标准,确保请的来、留得住、用得起、见效好。

四、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按照部门管理原则,建立日常巡查和届满考核制度。建议由市卫健委牵头,协同市财政、人事、物价、医保等相关部门,负责全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巡查、监管,针对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落实功能定位、承担相关职责任务情况进行管理指导、届满考核,进一步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承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尊敬的陈刚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关注,您的建议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具有较大的推动意义。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我委遴选了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疾病专业、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专业和平煤神马总医院创伤专业,申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2020年底,市政府与省卫健委签订协作协议,我市“神经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和“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全面实施。

经过三年建设,三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建设工作的深入,遇到了一些堵点和难点,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一、高位推进,加强领导

坚持政府主导,把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健康鹰城”建设的总体部署,列入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点任务,成立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加大投入,强化组织实施,重点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更新、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科技创新奖励等,完善支持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建设目标按期完成。

二、制定方案,创新推进

参照《河南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拟制定出台《平顶山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等,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政策支持。一是明确资金保障。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资金以地方保障为主,上级财政给予补助。按依托医院隶属关系,由项目医院及市政府落实资金投入责任,保障项目建设资金。二是统筹人事编制。根据区域医疗中心类型、特点及其他有关因素,统筹考虑现有编制状况和发展需要,探索试行员额制,入额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三是创新薪酬制度。将区域医疗中心纳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四是优化医保支付。支持区域医疗中心与医保部门建立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标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等改革。五是科研创新激励。鼓励区域医疗中心申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各类省级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等,并按规定对创新成果给予补助。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落实远程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面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提供远程诊疗、医学教育、临床路径指导、远程手术示教等服务。

三、搭建平台,共同推进

在市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专项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布局,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与疗资源规划布局、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临床研究中心建设、医学人才培养等工作相衔接、相协调,与深化医改各项任务同步推进、统筹安排。协调对外技术合作、科研协作、专家团队引进、特聘专家、项目创新合作等事宜,一盘棋一揽子一标准,确保请的来、留得住、用得起、见效好。

四、强化督导,长效运行

按照部门管理原则,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届满考核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考核评估,主要评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落实功能定位、承担相关职责任务的情况。对建设推进不力、学科水平提升缓慢、考核评价不达标的项目,列入警示类名单,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实行退出机制,调整出建设名单。

感谢您对我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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