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和人类文明的主要成果。从历史的维度看,城市从古到今、迭代发展;从空间的维度看,城市从中心城区向农村不断扩展。所以,城市的发展必然带着历史的记忆和与农村的融合,体现多样化的城市生态。我国城市建设经过20世纪90年代开始到现在30年的快速发展,特别是2010年以来包括城中村在内棚户区改造的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自身的规律、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2019年底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城市建设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必须及时调整整体思路,全面强化城市更新思想,保证城市建设和发展科学健康。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房地产市场供给侧“功能性缺血”严重。社会资本和地方财政极度困难,房地产开发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双双失灵,楼盘烂尾成为普遍现象,以房地产开发为引擎的城市建设面临重大改变。二是房地产市场消费侧整体走弱。一方面,随着近30年大规模开发,住房供应总量已经饱和,加上大城市虹吸效应导致人口流失加剧,住房供应过剩问题突出,我市住房空置率已经超过24%。另一方面,受疫情冲击,以服务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长年没有收入,甚至大面积出现生存困难问题。作为住房投资消费和刚需消费的“主要力量”,这些群体对未来的预期大幅度减弱,无法进入住房消费市场,导致房地产市场“严重失血”。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双双走弱,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重大问题。三是城市更新思想亟待强化。城市更新包括再开发、整治改善和保护三种类型,但我国现在的城市建设偏好大拆大建的开发模式,对于整治改善、特别是有一定文化传承价值的住房保护偏弱,一些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小区和建筑被一体纳入开发范围,在改造中被夷为平地。同时城中村依旧存在,一些老旧小区仍然没有得到改造提升,成为城市建设的烂尾工程和半拉子工程,不符合城市发展和市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基本要求。
因此建议:
一、尊重城市生态多样性。随着时间的发展和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城市形成了以2007年以来高层、小高层为主的现代化住宅小区、1980年以来以6-8层为主的老旧住宅区、1980年以前棚户区和3-4层为主的老住宅区,以及城镇化过程中没有完成改造以村民自建房为主的城中村和城市拓展工程中不断出现的城边村。这些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住房形态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城市生态,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面市民的居住和生活需求,体现了城市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城市建设过程中应该尊重这种多样性,允许一些看似落后、低端的住宅区以一种更加“体面”的方式存在,不搞大拆大建、一刀切。
二、尊重城中村居民主观能动性。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个特殊的城市形态,具有鲜明的过渡性特征。在自给自足的农村集体经济模式下,其住房建设完全依靠村民自我进行投资,其住房产品被界定为“小产权房”,除自我使用和出租经营之外,限制进行市场交易。由于容积率相对较低,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房地产企业通过住房安置、提高容积率、开发商品房销售牟利的同时,城中村也成为城市政府通过住房安置、土地收储、高价出让经营城市的主要依托。在当前市场和政府双双失灵以及城市高品质住房相对稀缺的形势下,应该尊重城中村居民的主观能动性,还利于民,在开发企业和城市政府之外,通过规划引领、设计规范、质量监管、政府配套,鼓励城中村居民自主投资,在自有宅基地上进行高品质住房建设。也可通过村集体组织,引入开发企业代建,降低建设成本的同时,整体提升住宅建设水平。经过一定时间的持续努力,逐步完成城中村脱胎换骨式改造,并形成独具地方特色和聚落特点、低容积率、低建筑密度的城市风貌。
三、暂缓实施新的棚户区改造。由于各县市区财政极度困难,保民生保运转保工资任务沉重,前期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尚有较大缺口,同时由于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市场低迷形势下普遍存在资金困难问题,棚户区改造已经无法继续大规模推进。尤其是政府主导棚户区改造已经难以为继,应及时按下棚户区改造的“暂停键”,禁止将城边村和城郊村纳入新的改造计划。国有大中型企业棚户区确需改造的,应实行土地划拨供应,交由国有企业投资改造,减轻各级财政负担,集中财力解决好疫情防控和“三保”问题。
四、驰而不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从2019年启动以来,全国已完成改造小区14.67万个2549万户,大幅度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但在改造过程中,受地方财政资金匹配不到位等因素制约,改造存在重面子不重里子、教育医疗养老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装电梯等推进缓慢等问题,还有一些小区没有纳入改造范围。建议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既重量又重质,明确改造标准,量力而行制定改造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驰而不息、长期推进。通过改造,让老旧小区跟上城市发展步伐和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步伐,让老旧小区成为享受得了温情、承载得了乡愁、邻里和谐、温馨舒适、市民生活和城市记忆的港湾。
五、加强具有历史记忆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群、居民区的保护性开发。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建筑的遗存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的集体记忆,是城市文明之根和凝聚力的核心,也是重要的文化资源。北京、西安、洛阳、郑州、开封、安阳、南京等城市历史悠久,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建筑资源。平顶山市因煤而建、因煤而兴,从城市初建到现在仅有65年历史,是一座典型的新城,历史建筑和文化资源非常有限,应该加倍珍惜。其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主、集中连片的棚户区已经完成改造,遗留部分已经成为“稀缺资源”;上世纪60、70年代苏式楼房由于改造成本高遗留较多,其他具有一定时代特色或具有时代代表性的建筑遗留也较少。要强化历史建筑文物保护意识,经过筛选变纳入文物保护范围,通过修补更新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
六、打通城市更新项目房产交易渠道。对于城中村住房,只要居民申请,给予办理集体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允许普通市民租住的同时,允许长租或者购买其使用权,提高城中村住房的资产价值和变现能力。对于老旧小区二手房交易,予以契税优惠和其他环节的费用减免,鼓励新市民、青年人通过购买二手房解决住房刚需问题,鼓励老旧小区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小区,通过政府主导或国有大型企业主导以及税费减免,引入旅游开发和文创项目,实现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