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同时,“获得信贷”也是世界银行和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关键核心指标之一。从近年来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及和部分中小微企业反馈的情况来看,导致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因素固然较多,但三个原因尤为突出:一是过桥资金(信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企业续贷转贷比较困难。二是我市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金融机构存在“惜贷、怕贷”心理,或者对抵押物、银行流水等要求较高。三是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不够完善。如何破解这一困局?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完善我市信贷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反弹、生产周期或其他原因影响,需要银行通过使用过桥资金(信贷应急周转资金)进行续贷支持。而按我市目前的管理办法,银行要以担保的方式,确保企业按时偿还过桥资金,而且一旦过桥资金出现损失,银行要承担全部责任,导致银行使用过桥资金的积极性不高。建议借鉴我省洛阳市、新乡市等地市做法,进一步探索完善我市过桥资金设立、管理、使用、归还以及尽职免责等方面的细则,在使用期限上适当延长,在审批程序上优化缩减,在风险责任上由金融机构与政府合理分担,最大限度发挥“过桥”应急效应,缓解中小微企业续贷难题。
二是建立健全我市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近年来,针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反弹导致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逾期风险,我们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本付息、续贷、展期等政策措施进行化解,但这毕竟是以时间换空间的权宜之计。当前虽然国家对疫情防控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企业正在逐步复工复产,但受种种因素影响,企业贷款逾期的概率仍在加大,金融机构投贷顾虑依然存在。因此,建立健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尤为重要。建议市财政部门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金融机构贷款偿还无保证等情况,设立财政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制定并细化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管理、使用和补偿细则,逐年追加投入或把受贷企业税收新增部分一定比例追加补充入基金,做大信贷补偿基金规模,以适应企业不断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可按一定比例资金注入补偿基金,并按补偿基金的10倍扩大投贷规模。市财政与金融机构要合理分担信贷逾期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积极性。
三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数量、担保规模和担保能力,不仅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迫切需要,也是营商环境评价“获得信贷”指标的重要内容,而近年来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一直比较落后。建议市财政部门加大对财信担保和中小企业担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的注入,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妥善处理存量业务与新增业务的关系,以盘活新资源,拓展新业务,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