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23-00006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建立健全我市信贷增信机制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3-05-15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24号
提案者
张新旭、何涛
标题
关于建立健全我市信贷增信机制的提案
提案内容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同时,“获得信贷”也是世界银行和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关键核心指标之一。从近年来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及和部分中小微企业反馈的情况来看,导致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因素固然较多,但三个原因尤为突出:一是过桥资金(信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企业续贷转贷比较困难。二是我市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金融机构存在“惜贷、怕贷”心理,或者对抵押物、银行流水等要求较高。三是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不够完善。如何破解这一困局?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完善我市信贷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反弹、生产周期或其他原因影响,需要银行通过使用过桥资金(信贷应急周转资金)进行续贷支持。而按我市目前的管理办法,银行要以担保的方式,确保企业按时偿还过桥资金,而且一旦过桥资金出现损失,银行要承担全部责任,导致银行使用过桥资金的积极性不高。建议借鉴我省洛阳市、新乡市等地市做法,进一步探索完善我市过桥资金设立、管理、使用、归还以及尽职免责等方面的细则,在使用期限上适当延长,在审批程序上优化缩减,在风险责任上由金融机构与政府合理分担,最大限度发挥“过桥”应急效应,缓解中小微企业续贷难题。

二是建立健全我市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近年来,针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反弹导致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逾期风险,我们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本付息、续贷、展期等政策措施进行化解,但这毕竟是以时间换空间的权宜之计。当前虽然国家对疫情防控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企业正在逐步复工复产,但受种种因素影响,企业贷款逾期的概率仍在加大,金融机构投贷顾虑依然存在。因此,建立健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尤为重要。建议市财政部门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金融机构贷款偿还无保证等情况,设立财政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制定并细化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管理、使用和补偿细则,逐年追加投入或把受贷企业税收新增部分一定比例追加补充入基金,做大信贷补偿基金规模,以适应企业不断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可按一定比例资金注入补偿基金,并按补偿基金的10倍扩大投贷规模。市财政与金融机构要合理分担信贷逾期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积极性。

三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数量、担保规模和担保能力,不仅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迫切需要,也是营商环境评价“获得信贷”指标的重要内容,而近年来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一直比较落后。建议市财政部门加大对财信担保和中小企业担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的注入,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妥善处理存量业务与新增业务的关系,以盘活新资源,拓展新业务,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的力度。

承办单位
市财政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张新旭、何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我市信贷增信机制”的提案收悉,经与金融工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还贷“过桥”资金难的问题,2015年5月,我市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起始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历经5次增资,目前资金规模为14300万元。2023年1-3月共办理周转金66笔,周转金额101466万元,服务企业66户次,节约财务成本1776万元。我市还贷周转金有效防范和化解了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为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设立担保风险补偿金

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设立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担保机构代偿补偿,累计拨付市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3840万元。2021年,将1.2亿元风险补偿金注入到平顶山市财信公司资本金中,助力财信公司开展支农支小业务。

三、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目前,市级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家:平顶山市财信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担保)和平顶山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保)。财信担保注册资本为17330万元,其中市财政出资13200万元、中原再担保出资4130万元;中小担保注册资本为7599.94万元,其中政府出资5000万元,其余为民营企业出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经济和金融工作发展要求,立足主业,大力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累计为我市40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200余笔,累计担保额51亿元,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与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担保机构财务监管。一是做好财务报表报送,按时向省厅报送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按年度向市人大报送市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情况报告,做好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产权登记、绩效评价、企业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工作。二是做好担保机构产权登记。按照省厅安排,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与分布情况,实现对国有产权变动的全链条动态穿透监管,市财政局在全市金融企业中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为顺利推进工作开展,我局积极与金融局、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沟通,梳理我市金融机构现状,明确登记范围,做到“应登尽登”。三是按时开展财务监督检查。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正确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使地方金融企业在支持地方经济中发挥良好作用。开展对市级担保公司的财务监督检查,担保公司根据检查工作要求进行整改,检查结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时上传信用平台。

下一步,针对担保机构存在的担保逾期问题,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将积极履行职责,加强财务监管,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处置逾期担保贷款。一是要加快处置逾期担保贷款,盘活原有担保平台,积极与银行协商,推动逾期担保贷款打包处置,使其尽快恢复担保功能,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增资扩股,实现转型发展;二是加强资本金补充,鼓励各县(市、区)建立对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的持续补充机制,统筹整合现有财政资金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同时激发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资本金补充机制,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完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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