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因疫情减免房租政策地方政府落实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国有资产类房租减免政策开展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平政办〔2022〕15号)精神,积极落实房屋减免政策。一是全面摸排,开展调研。对现有符合减免条件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逐一信息登记,为使减免政策不漏一户,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和电话访谈形式,与上报减免单位认真对照,了解真实情况,确保数据精准性。二是下发文件,加快政策宣传落实。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疫情期间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租金的通知》(平财资〔2022〕9号)。针对国有房屋出租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情况,制定并完善宣讲、沟通、解释政策的工作预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知等方式,将上级减免政策精神传达到位。三是成立工作组,督促政策落实到位。成立三个租金减免工作组,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承租方、查验租赁合同、开展座谈等方式,要求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房租减免政策。四是明确减免标准,规范政策执行。根据减免政策同时制定了减免方式、减免程序,严格把减免政策落到实处。
截至2023年2月底,全市国有资产类房屋共减免房租2610.6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1676.67万元,财政监管企业减免房租934万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617户。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目前,全市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能够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但也存在部分以房租为主要收入来源且运营困难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困难等问题。经统计,财政局监管的5家企业和商务局下属1家企业以及粮食局下属2家企业未将房屋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主要原因是我市的大多数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经营困难,基本靠房租收入勉强维持。执行房租减免政策后,失去唯一收入来源,甚至到龄退休的职工因“三金”补缴不上,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职工情绪十分不稳定,极易造成社会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房租减免是国家支持帮助困难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共渡难关的重大措施,也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担当的重大体现,针对房租减免政策未落实到位的单位,我们将督促其主管部门按照省里、市里关于2022年疫情期间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租金的规定,积极与租户沟通,取得租户理解,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将房租减免政策落实到实处。同时,建议市政府制订相关政策,对疫情期间房租减免落实到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予以适当资金补偿,既能维护小微企业权益,又能保障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利益,确保我市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