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与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行完全成本保险,构建农业保险新体系
市财政局积极贯彻农业保险政策,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2022年落实省财政厅关于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的政策精神,承保小麦完全成本289.29万亩,保费总额10927.29万元;玉米完全成本193.78万亩,保费总额8330.12万元。通过实现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的县域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农业保险产品的吸引力,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在完全成本保险推行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我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工作专班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经办机构,形成工作合力。指导承保机构做好条款设计与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主动对接当地种植农户实际需求;组织各乡镇农业保险协保员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业务运作;做好与中标农险承办机构的任务衔接,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平稳有序过渡。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及村(组)公示栏等方式,精准推送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法规、参保内容、缴费与理赔标准的相关内容,着力提升农户对完全成本保险的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参保意识。
二、开展特色种植业保险,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
2022年4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平顶山市加快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2〕13号),指出:“探索推进农业保险创新,因地制宜扩大保险品种、创新保险模式,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筑牢金融‘安全网’”。市财政在落实好政策险种的基础上,鼓励县(市、区)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开办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助力当地特色种养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富民特色产业。按照政策规定,对于贫困县参保当地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出台专门的保险方案且本级保费补贴资金已安排的,经贫困县财政部门申请,省财政可按照市县财政拟到位保费50%的比例,预拨省财政地方特色险以奖代补资金;对非贫困县开办的地方特色保险产品,出台专门的保险方案且本级保费补贴资金已安排的,经县财政部门申请,省财政可按照市县财政拟到位保费30%的比例,预拨省财政地方特色险以奖代补资金。我市鲁山县开展了香菇、肉牛、蛋鸡、蓝莓、酥梨等多种特色农产品保险,叶县开展了花椒、广东菜心、食用菌、迷迭香、艾草、白术等特色农产品保险,2022年我市下达省财政地方特色险以奖代补资金137.72万元,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和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三、积极推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商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指出:“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管护,可通过引入商业保险等,解决设施管护问题”。我市农业部门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我市人保、太平洋保险、中原农险等保险机构,与各级政府、农业农村局等多方沟通合作,研究工作方案,为农田建设提供保险服务,解决县域内农田水利设施坏了没人修、没钱修、没人管的问题,发挥农田水利设施在“保险+管护”模式下的长久功能,为农民增产增收,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叶县、郏县、舞钢市均有与保险机构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商业保险项目的意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与创新发展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通过实现“小麦、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与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全覆盖,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构建更加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政策体系,促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助力产业兴旺发达、农民稳收增收。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