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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68X/2023-00003
  • 发布日期
  • 2023-05-17
  • 主题分类
  •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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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关于推进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3-05-17 浏览次数:231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9号
提案者
张晓燕
标题
关于推进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提案
提案内容

依法治市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的关键和核心是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是法律的主要执行机关,其管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政府管理的法治化程度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法治平顶山建设的进程和水平,近几年,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暴力执法、不规范执法现象有所好转,但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尚存在的问题

1、理念落后或者认识不足,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尚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历史等原因,目前我市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高,“重经济发展、轻法治思想”在一定范围还存在;“政府利益本位”倾向还很明显,决策思维上习惯以政府自我为中心;有的甚至认为依法办事框框多、程序繁,不便于开展行政工作,不能较快体现政绩;还有的认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只是法制办公室的一项具体业务工作等等。这些思想将会严重阻碍法治政府的建设。

2、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不平衡,基层法制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乡镇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基层政府处理和化解。乡镇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但是,就目前的情形来看,作为我市乡镇法律机构的司法所普遍存在人员配备情况与基层法制机构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按上级要求司法所每所需配备5至7人,实际大多数司法所仅2至3人。同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够重视。乡镇长们现在最重要的工作是抓工商税收保财政收入,抓招商引资保经济建设,另外就是保民生,保公益事业,保稳定,而司法等工作短期难见实效,又需要耗去本来就紧张的财政资金,所以不受重视;二是工作没有实效,务虚多,务实少。司法所很多工作都是管基础,打长远的工作,如法制宣传教育、司法矫正、法律援助、“两劳”人员返籍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等等,这些工作都不是一朝一夕能显现成绩的,它需要通过一代甚至几代司法人的努力,才有可能显实出成效;三是任务重,兼职多,工作没有精力。大部分司法所除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还要承担信访综治、防汛抗旱、换届选举、防疫等中心任务,有些司法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难以集中主要时间和精力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四是待遇低,保障少,工作没有激情。同为政法单位,基层公检法派出机构的工资待遇、人员补贴、公用经费等等比司法所待遇都高一个层面。这些在客观上造成基层政府的法制机构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制约和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已成为困扰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普遍性的问题。

3、行政执法仍是薄弱环节。法治政府建设重在法律实施。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分散,权限不明,多头执法、多重执法、交叉重叠、执法主体不清等,严重影响行政执法效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滥用权力或选择性执法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有的部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不得已使用所谓的事业编制甚至合同工、临时工作为补充,部分人员并未取得执法资格,但却实际从事执法工作。

二、建议

1、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使其成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表率。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地区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学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更应当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二是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依法行政观念解决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还停留在抽象静态阶段,依法行政的实现还需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2、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特别是应当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的层级,增强基层执法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坚持动态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

3、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担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充分认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减轻司法所的非专业工作负担,使司法所的规格、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4、推动和完善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确定量化指标。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一方面,通过提升公众评价比重,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借助全社会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评价。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考评的结果应用力度。考核结果由该第三方机构向社会公开。外在的社会压力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考验;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并举,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动真格、严肃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承办单位
市司法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张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提出的“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使其成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表率”的建议。

我局一直把该项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

(一)建立“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机制。一是每年度印发全市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每年组织召开2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推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2023年3月,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平顶山市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已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学法计划报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常态化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等法治知识的学习和测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4月4日,平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述法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汇报、查找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立责于心、履责于行,更加有力有效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鹰城。四是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023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培训。2023年5月5日,平顶山市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活动邀请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教授作《学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少数》专题报告。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一是市直各部门根据职能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全年应当举办至少1期部门领导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二是定期开展依法行政培训,通过培训,加深思想认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三是适时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分类分级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制度化常态化,每年通过现场或者网络至少旁听一次法庭庭审。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制定了《平顶山市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方案》,开展了多项工作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我市工作举措被《河南司法简报》采用并报道。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三是我市今年开展了三轮服务型行政执法考试,进一步深化了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切实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四是做好乡镇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立户工作。根据乡镇最新“三定方案”,为69个乡镇开设执法证件账户,今年第一季度乡镇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624个。

二、关于提案中所提的“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建议。

(一)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力下放、监督责任下沉工作。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梳理上报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根据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对建议赋权事项清单进行增减完善,形成本地要求下放的事项清单。各县(市、区)对乡镇提出的事项清单进行汇总审查,对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执法装备、经费保障、承接条件等进行评估,并组织相关县直部门进行研究,取得一致性意见后,确定本地区赋权事项清单,以当地政府名义报送市政府。市司法局对各县(市、区)提出的事项清单进行汇总审查,并组织相关市直部门进行研究,先后两次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统筹梳理形成《平顶山市拟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行政处罚事项,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监督。市司法局与市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考核由市、县编制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考核评估合格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由正股级升格为副科级,从而形成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编制激励和执法监督机制。

(三)圆满完成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我市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地区,我市重点在监督体系建设、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方式创新、监督队伍健全、监督内容规范、监督质效提升等六个方面精耕细作、实践探索,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4月13日,市府院联动办印发《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狠抓落实,部署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纪委监委对市工信局等14个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落实“1+3”巡察机制,对市生态环境局等8个巡察对象创新实行第一批“入驻式”执法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目前,12个县(市、区)、31个市直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意见建议,共征集各类执法问题372条,市、县两级共建立整改台账98份;市本级10个行政执法部门针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了10项监督制约长效机制。通过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有力推动行政诉讼案发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三、关于提案中所提的“推进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从市县级层面来讲,一是拟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二是系统优化法治队伍,锻造忠诚铁军。以市司法局为例,市局机关班子成员整体实现新老交替,一批能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同志走上领导岗位;自2018以来新招录公务员近50名,年龄和知识结构大幅优化,干部平均年龄降至39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81.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17.6%,干事创业的人力智力更足、劲头底气更高。

(二)从基层司法所的层面来讲,一是开展规范司法所创建活动。2019年以来,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活动,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增强司法所履职能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形象。目前,平顶山市150个司法所均建成三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其中“枫桥式”司法所5个,五星规范化司法所67个,四星规范化司法所41个。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分别配备不少于5、2、1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不少于3人的配备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司法局以政府购岗等形式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定印发《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开支范围、保障标准及管理制度,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目前,全市共有调解员9301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288人,专职人民调解员占比三分之一以上。三是加强基层法治业务建设。按照规范化司法所的条件要求,既抓司法所硬件条件建设,又抓基层业务提升。赋予司法所承担依法治乡、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核等各项法治业务新职能,督促司法所积极开展法治业务,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当好当地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切实发挥司法所职能,以“有为”争“有位”。

四、关于建议中的“推动和完善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确定量化指标”。

(一)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明确重要举措分工、年度工作要点,形成顶层设计与分步实施一体推进良好局面。

(二)扎实开展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对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印发<法治鹰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平顶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详细制定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 按照市考核工作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 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作为考核主体共同参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类进行排名并按有关程序向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审定,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作为监督执纪和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参考,作为评定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单位的参考依据。考核对象应当根据所反馈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推动整改,整改情况适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滚动列入下一年度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对考核优秀或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根据《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奖惩建议,并向有关考核对象制发法治建议书。

(三)我市长期致力于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推进,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鹰城样板”。2017年以来,市政府连续5年获得全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等次,连续2次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9月,平顶山市被命名为河南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2年11月,平顶山市成功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仅命名50个综合地区)。

虽然我们在推进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委员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会更加努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支撑。

感谢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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