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明了今后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和基本原则。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部门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尚有差距,仍存在一些待解决问题:
一、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造成执法不公或者执法犯法现象依然存在。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执法不廉,处理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甚至以权谋私,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
为此,建议:
一、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机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明确规定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条件,从主体身份、在编在职、培训考试等方面对照把关;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查考试制度,专业考试合格后,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打造公开、公正、公平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机制。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定课时的执法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强化“权不乱用”,从思想上接受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制于法等法治思维,同时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对自身行为的要求和约束,做到知行合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淘汰机制。对一些不具备基本的政治、法律素养,不符合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以及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员,必须及时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权威性。
三、防止行政权力“任性”,建立和完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追究制,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执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单位、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每一名执法人员身上。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所有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阳光运行”,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审查,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现依法治市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标,让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每一次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的“涓涓细流”汇聚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浩浩长河”。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的观念,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身体力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另外,也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建立“引导先于管理”的执法理念,既要加强正面教育,也要加强反面教育,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平和表达自己的诉求,有序解决问题和矛盾,将普法工作和依法执法结合起来。逐步营造一个行政法制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培育政府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
五、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地址、电话及服务内容,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做到举报有回应,件件能落实。对于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要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法时主动亮证,否则行政相对人有权拒绝行政执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公共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法律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程序和监督措施、救济途径,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加强执法台账和反映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法律文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所有行政案件都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