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68X/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部门执法行为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3-05-23 浏览次数:209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5号
提案者
郭晓琰
标题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部门执法行为的提案
提案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提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为新时代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牵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改善明显,在全省率先实现10部门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率先推行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部纳入“云叫号”平台,实现全域预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有的行政执法部门重事后处理、轻事前事中管理,致使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在日常得到纠正,问题积累多时才开展突击执法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影响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互联网+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水平不高,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率。

二是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个别领域执法机关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存在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现象,甚至存在执法冲突现象(例如:公安机关、城管部门对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之间还存在信息壁垒,信息数据共用共享水平不高,跨部门、跨领域协作机制需要完善。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强化。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人民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渠道还不够通畅,有些自媒体评价行政执法活动时主观色彩过重,甚至故意歪曲引导,极易形成社会舆情,需要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对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和建议。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涵,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部门执法行为,能够促进政府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水平。司法行政、公安、城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养。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量,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相应岗位,确保人员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建立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解决执法过程中的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经费保障,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日常办公、执法办案所需的公用经费,按规定标准足额保障。

二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发挥法律专家、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建立跨领域会商机制,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解决跨领域行政执法问题。建立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厘清部门间行政职责边界,加强同行政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规范行政执法适用标准。建立跨层级联动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行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等制度,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加快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基层行政执法联系点,掌握基层一线行政执法现状,协调指导解决基层面临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延伸行政执法监督触角,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信访部门与公检法司机关的常态联络、行政执法协作、重大事项协调和行政执法争议解决等工作机制,深化“两法衔接”工作,防止行政执法工作脱节。搭建新媒体监督平台,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二维码监督、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承办单位
市司法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郭晓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部门执法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为引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一、严格培训考试,确保持证上岗。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自2021年起我市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不低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内容涉及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同时,通过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办理和年审考试,倒逼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综合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探索推行重大行政处罚跨部门跨领域集体讨论。印发了《平顶山市重大行政处罚跨部门跨领域集体讨论实施方案》,成立重大行政处罚跨部门跨领域集体讨论委员会,选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6个试点领域,明确讨论范围、程序及结果运用。重大行政处罚跨部门跨领域集体讨论是我市开展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充分利用了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市政府法律顾问等四方力量,着力解决部分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旨在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积极构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为推动行政执法部门间更好实现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协作配合、联席会商,我市印发了《关于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4类联合执法方式,建立常态化执法联动模式,推行6项协作机制,为全市范围内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协作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四、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为切实降低我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行政机关败诉率,推动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取得实效,我市印发了《平顶山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行政诉讼案件通报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要相互沟通对接,每季度第一周前各级人民法院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通报上季度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加强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切实提高溯源治理水平及行政执法质效。

五、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为建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倒逼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行政执法满意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平顶山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等规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了新闻媒体、律师、企业、院校、事业单位等行业,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在市、县设立了27个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切实发挥了社会监督对行政机关的督促作用,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向公正、合理、高效转变,有效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市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委、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化、规范化、公正化、文明化,重点做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继续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各项制度机制全面落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023年计划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低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严格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促进形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信息化“一盘棋”新格局。

感谢您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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