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提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为新时代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牵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改善明显,在全省率先实现10部门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率先推行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部纳入“云叫号”平台,实现全域预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有的行政执法部门重事后处理、轻事前事中管理,致使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在日常得到纠正,问题积累多时才开展突击执法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影响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互联网+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水平不高,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率。
二是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个别领域执法机关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存在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现象,甚至存在执法冲突现象(例如:公安机关、城管部门对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之间还存在信息壁垒,信息数据共用共享水平不高,跨部门、跨领域协作机制需要完善。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强化。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人民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渠道还不够通畅,有些自媒体评价行政执法活动时主观色彩过重,甚至故意歪曲引导,极易形成社会舆情,需要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对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和建议。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涵,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部门执法行为,能够促进政府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水平。司法行政、公安、城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养。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量,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相应岗位,确保人员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建立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解决执法过程中的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经费保障,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日常办公、执法办案所需的公用经费,按规定标准足额保障。
二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发挥法律专家、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建立跨领域会商机制,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解决跨领域行政执法问题。建立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厘清部门间行政职责边界,加强同行政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规范行政执法适用标准。建立跨层级联动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行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等制度,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加快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基层行政执法联系点,掌握基层一线行政执法现状,协调指导解决基层面临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延伸行政执法监督触角,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信访部门与公检法司机关的常态联络、行政执法协作、重大事项协调和行政执法争议解决等工作机制,深化“两法衔接”工作,防止行政执法工作脱节。搭建新媒体监督平台,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二维码监督、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