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及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体现,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最基本的民生。宗教场所安全作为宗教的底线工作,对推进社会治理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宗教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宗教方面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宗教工作的“九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为我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周边地市不同程度的相继发生一些行业内的水患安全、消防安全、房屋隐患安全等各种类型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基层的统战部长、一名政协委员,我现对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二、建议
(一)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意识
一是充分认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宗教工作的“九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召开宗教团体工作会议和举办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培训班的时机,集中学习消防安全、房屋建设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和疫情防控等知识,提高广大宗教界人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三是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多形式的宣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和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是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的前提基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应该融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基础于一体,充分发挥总体预案的最大效益,以突发事件决策案例库为重要辅助,健全贯穿于 “预备反应——处置——恢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落实宗教场所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宗教领域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完善宗教场所安全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方面的硬件投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更新消防、技防安全设备,改造、加固安全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有效。
三是畅通宗教场所安全指挥体系。要依托现有宗教指挥体系,进一步畅通省、市、县三级宗教大数据指挥平台,市级宗教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格局逐步完善,形成主体在区、延伸到街道、落实到社区、规范到点的宗教工作网络,实行一社区一网络、责任到格的管理模式。
(三)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提高宗教管理风险研判能力。宗教管理部门做好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控风险是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率的关键。安全管理工作以准确防范风险、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为核心。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人员认真梳理安全储备短板,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对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应对各环节起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损失、提高效率和节约成本的功效,切实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在遇到风险时能够及早研判、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日常生活防范做到“无急可应”,在危机风险来临时“有急能应”。
二是提高部门安全应急协作能力。宗教管理部门要加强同公安、消防、应急、住建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处置预案。要组织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筑安全大排查。开展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强化群防群治,进一步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巡查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常见性、多发性、不易察觉的隐患,做深做细做实排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涉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三是提高教职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民族宗教部门每年要邀请消防部门专家对民宗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教职人员进行消防、应急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是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处置能力。一是加大基层宗教场所安全资金投入。从市级层面要进行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小型消防站、消防器材更新等资金投入,弥补县市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现状。二是加大基层宗教场所安全技术支持。要提升基层宗教活动场所科学技术装备水平,从提升技术水平上加以支持。逐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信息化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将宗教活动场所火灾监控、温度传感、烟雾监测、电力智能、燃气报警、房屋结构等纳入城市大数据管理、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或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着力推动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演练。宗教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消防安全部门,科学制定消防安全演练方案,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火灾报警、自救逃生、人员疏散、火场警戒、扑救初起火灾等为内容的消防安全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