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东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01 浏览次数: 浏览

平东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豫教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2022913日幼儿园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困难幼儿资助问题。会上传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研究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及评审工作小组

1.平东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

组  长:宋云芳  

副组长:王冬辉  高晓琴  

成  员:许亚楠   沈惠敏   班主任代表

专职人员:苗萌

2.具体职责

“平东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审验、研究确定资助对象、公示、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二、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200 元/生/学期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学期发放一次。

四、具体实施办法

1.申请程序

(1)由受资助幼儿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领取表格:从分园负责人处领取《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于2022923日前交至各分园负责人,逾期申请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凡是本园在册幼儿、家庭困难、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的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父母)。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

7建档立卡幼儿。(需提供相应部门盖章的文件)

2.审核、公示

(1)幼儿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由各班班主任初审,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审查。

(2)经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 结果在园公示5天。

(3)公示后,正式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3.资助资金分发

资助金以幼儿社保卡形式发放,请家长为幼儿办理社保卡。

五、建档立案

由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经验,建立专门档案,将监护人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园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园长直接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二)完善幼儿信息建设。我园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四)平东幼儿园资助监督举报电话2196169、  2196117、  2196616  

平顶山市平东幼儿园

                                         20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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