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
为进一步严格平顶山市平东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范中小学职称推荐申报程序,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号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申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师德表现,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职称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确保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能够在平稳中运作,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促进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二、平东幼儿园教师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成立幼儿园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幼儿园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
(一)平东幼儿园教师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云芳(园长)
职 责:全面负责幼儿园职评推荐评审工作。
副组长:王冬辉(副园长)
高晓琴(副园长)
职责:具体负责幼儿园职称评审工作和申报人员各种证件的审查工作。
(二)平东幼儿园教师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成员
成员:赵慧芳(办公室)
丁利敏、郭秀玲、谢萌萌(保教处3人)
沈惠敏、许亚南(后勤处2人)
刘静静、张慧敏、郑梦远、李晓凯、刘绘丹(教师5人)
职责:办公室重点负责政策解读、方案撰写、申报材料指导、组织等各项工作。保教处及后勤处重点负责申报职评人员的民主测评、量化积分。教师成员负责材料收集、统计、展示等工作。
(三)平东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职责
研究制定幼儿园职评工作指导意见,负责职评文件精神的把握、解读,指导学习职评工作政策,安排并布置职评工作各个环节,对有争议的职评事项负责协调和决定,按程序完成参评人员的推荐工作。
(四)纪检小组
组长:高晓琴(纪检委员)
成员:宋云芳(园长) 王冬辉(副园长)
职责:纪检小组对幼儿园职称评审工作全程监督。
上述人员当年参评采取回避政策。
三、评审原则
评审过程本着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公平竞争,择优推荐。
1.科学规范。推荐办法要科学,推荐申报程序要规范严谨。
2.公开公平。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
3.民主择优。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民主公平,平稳有序。
4.回避监督。实行申报人及利益相关者回避制度,推荐工作全过程引入党支部纪检监督和全体教职工实名书面举报监督。
四、推荐对象及评审条件
幼儿园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的,均可申报参评,由幼儿园进行考核推荐。
(一)基本条件
详见《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一条至第二十八条。
(二)评审条件
1.中小学一、二、三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详见《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附件1
2.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详见《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附件2
3.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详见《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附件3
(三)能力与经历和工作业绩解读详见《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附件4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当年职称评定:
1.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查处的。
4.提交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欺骗、拉票、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
5.在幼儿园安全工作中负有较大责任或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幼儿园有关规定者。
6.其他不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情形。
五、推荐评审程序及方法
(一)制定方案。幼儿园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办法,由教职工大会和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根据幼儿园目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的情况,按照高、中级空岗实际情况及市人社局、教育体育局职称备案要求进行备案。
(三)个人申报。凡符合晋升相应教师职务条件的参评对象,根据幼儿园的设岗情况和职称评审计划备案的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和证件,未按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初审。幼儿园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对照申报人的教师审评自查及审核标准表,按照相应职称评定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申报。
(五)公开展示。幼儿园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基本证件、业绩材料、能力经历材料)统一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地点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六)量化考核。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平东幼儿园职称推荐办法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
(七)择优推荐。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量化考核及民主测评结果,列出本年度申报人员推荐顺序,按照当年指标备案情况择优推荐。
(八)结果公示。对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逐级上报。
(九)平东幼儿园职称评审推荐由平东幼儿园纪检小组全程监督。
六、资格审查
(一)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及相应的任职年限由职称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并签字确认,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二)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培训由办公室审核并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三)专业知识能力、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经历(是否完成循环教学)、教学效果等相关内容由保教处审核并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四)班主任、支教工作以及承担其他幼儿管理工作等相关内容保教处审核并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教学效果中每年的示范课、观摩课,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的教学心得、案例、教科研论文,以及参加园本课程开发,指导培养两名青年教师提高业务能力等相关内容由保教处审核并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六)获得的省市级优质课、表彰、课题由教研处审核并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申报人员须将基本证件、业绩材料、能力经历材料提交至办公室,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报幼儿园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对审查合格人员的基本证书、业绩材料、能力经历材料进行5天以上展示,展示结果无异议后进行综合考评。
七、审议通过
本推荐办法已经平东幼儿园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审议通过,于2022年9月7月——2022年9月13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该办法自2022年9月14日起执行。”
八、附则
1.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须由参评教师自行提供,各类材料真实有效,在职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2.所有时间均以提供的证书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任现职以来)。
3.本办法与上级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相悖的地方,一律以上级文件为准。
平顶山市平东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