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02 浏览次数: 浏览

一、根据国内外幼教新形势结合本园具体实际,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提高自身能力。

二、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规程》、《纲要》和《指南》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保教工作计划。

三、提倡互帮、互学,老教师、骨干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地对保教人员进行专业化等方面内容培训,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四、教职工需按时完成每年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未参加培训和未完成培训学习者不得参加当年岗位聘用、等级晋升、职称评审和当年各级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五、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每周组织教师、保育员、炊事人员、后勤人员业务学习一次,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六、针对教师的不同需求,分别进行骨干教师、经验型教师、新教师的定向培训。

七、全体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学习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八、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九、班主任做好学期初本班班务工作计划和学期末班务工作总结,教师每周写一篇教育笔记,不断加强教育反思,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保教主任每周批阅教育笔记。每月进行教学计划完成情况抽查工作。不定时入班听课指导。

十一、新进教师必须参与岗前培训(包括实习两周以上、幼儿园信息培训),了解幼儿园各项工作要求。

十二、全体教师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指导作用。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 形成在某一方面的教学特长。

十三、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后要求通过信息传达、活动展示、反思交流等方式及时反馈学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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