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光幼儿园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 浏览

为了规范管理,严格制度,鼓励先进,真正发挥晋级工作的激励作用,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根据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成立此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焦秀坤  

副组长:李  欢

成  员:谢  菲(教师) 丁媛媛(教师) 郑晓丹(教师)  孙娇红(教师) 张  露(教师) 王晓琳(教师)  郭  丹(教师) 吴梦君(教师)  王慧芳(教师)  潘丞套(教师)

二、职称推荐程序

1.书面申请

职称评审参评教师需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湖光幼儿园职称材料评审表,并将本人业绩材料证件交至湖光幼儿园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注:所提交材料必须为原件(复印无效),本人必须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文件为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资格审查

职评小组按照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对申报老师的业绩条件、能力经历进行逐一审核。

3.材料公示

申报人参评材料、证件及业绩能力经历材料统一在园二楼会议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申报人的业绩材料如有异议,可向职评小组提出。

4.量化积分考核

职评小组按照湖光幼儿园量化积分考核标准进行量化积分考核核算。

5.综合评定

评审小组对参评人员的考核积分核算,按照单位本年度的职称备案人数推荐本单位职称评审人员。

6.评审推荐结果在园公示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单位纪检部门将对推荐过程全程进行监督。 

此方案于2020年10月11日全体教工会全票通过,并于2020年10月12日——10月19日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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