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进退队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进退队制度

1.入校前,运动员必须经过本校组织的选材测试,并详细填写新生登记表。

2.经本校选材小组(各项目教练员)向训练科报备,未经训练科及学校同意私自留训者,训练科对教练做出处罚,年终不得评优评先。

3.申报批准后的一个星期为试训期,在这个时间内主要教练员实地观察该队员的训练情况,运动能力,思想品德等状况,在此期间学校不收任何费用。

4.试训期结束后,教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最后意见是否接受转入正式队员,转正后的队员需办理运动员学籍档案,并一次性交清各项费用,上报训练科、学生科、教务科备案。

5.转正后运动员不经批准,教练员无权私自作出清退、外流、转项等处理意见。

6.运动员退队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教练员签字,报训练科备案,主管校长批准,由训练科通知教务科、学生科注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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