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学习培训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教师学习培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学习培训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使我校教师培养、教师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途径,特制定此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采取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学习培训对象及要求

全体教师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教育人观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且自觉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师培训。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岗位培训。

三 、学习培训要求

(一)校内培训学习

1.坚持参加每周例会进行的集中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2.定期开展集中教研和分学科教研活动,积极参与学习交流研讨。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集中学习、签订承诺书、警示教育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积极进行线上师德专题学习活动。

4.抓好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工作。按照教师梯级发展规划,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发挥“以老带新”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签订“师徒”协议,双向考核,限期达到培养目标,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5.加强岗位练兵,定期开展教师基本功技能展示活动。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坚持科研兴校,选派上进心强、素质好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不断提升学校教科研水平。

校内培训学习要求:全体教师要按时参加学习,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好笔记,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定期组织检查学习记录,请按时按要求上交教务科检查备案。

(二)外出培训学习  

1.学校大力支持教师进修学习。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派的各类培训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

2.学校教务科、学生科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学习活动,做好对参训教督促与指导工作

外出培训要求: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校批示教务科组织安排通过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组内可排序轮流参训)、上级研究确定后公布参训名单。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外出培训前任课教师要到教务科履行相关手续,填写《培训记录表》,提前进行调课并向教务科报备。如不能自行协调报教务处调整,班主任要同时向学生科报备。

3.外出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及要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要写出书面说明,请示后逐级上报。培训期间按时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交流讨论,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培训期间的学习图文资料(图片3-5张)要及时发送工作群。

4.培训结束,参训教师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培训作业及学习任务。返校后汇报交流学习经验体会,并将个人培训学习总结、学习图文资料(图片3-5张)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学校教务科检查

(三)线上培训学习

线上培训学习要求:

1.参培老师必须按要求及时注册,按照培训进度及时完成学习和阶段性作业。

2.培训结束,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或学习总结,并按照要求及时上交书面总结一份学校教务科检查

四、培训学习考核办法

1.学校对教师培训按有关规定及培训层次、形式的要求进行考核及鉴定,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晋级晋档挂钩。

2.按照上级要求对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国培、全员培等培训学习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该教师当年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不予以考虑如受到教体局通报处理,则按上级通报处理

3.在教务科学生科统筹下,对于积极参加培训的老师,在评优评先活动中酌情加分

2024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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