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教师学习培训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学习培训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使我校教师培养、教师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途径,特制定此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采取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学习培训对象及要求
全体教师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教育人观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且自觉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师培训。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岗位培训。
三 、学习培训要求
(一)校内培训学习
1.坚持参加每周例会进行的集中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2.定期开展集中教研和分学科教研活动,积极参与学习交流研讨。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集中学习、签订承诺书、警示教育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积极进行线上师德专题学习活动。
4.抓好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工作。按照教师梯级发展规划,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发挥“以老带新”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签订“师徒”协议,双向考核,限期达到培养目标,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5.加强岗位练兵,定期开展教师基本功技能展示活动。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坚持科研兴校,选派上进心强、素质好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不断提升学校教科研水平。
校内培训学习要求:全体教师要按时参加学习,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好笔记,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定期组织检查学习记录,请按时按要求上交教务科检查备案。
(二)外出培训学习
1.学校大力支持教师进修学习。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派的各类培训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
2.学校教务科、学生科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学习活动,做好对参训教师的督促与指导工作。
外出培训要求:
1.外出学习培训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校批示后,由教务科组织安排,通过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组内可排序轮流参训)、上级研究确定后公布参训名单。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外出培训前任课教师要到教务科履行相关手续,填写《培训记录表》,提前进行调课并向教务科报备。如不能自行协调的报教务处调整,班主任要同时向学生科报备。
3.外出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及要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要写出书面说明,请示后逐级上报。培训期间要按时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交流讨论,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培训期间的学习图文资料(图片3-5张)要及时发送工作群。
4.培训结束,参训教师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培训作业及学习任务。返校后要汇报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并将个人培训学习总结、学习图文资料(图片3-5张)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学校教务科检查备案。
(三)线上培训学习
线上培训学习要求:
1.参培老师必须按要求及时注册,按照培训进度及时完成学习和阶段性作业。
2.培训结束,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或学习总结,并按照要求及时上交,并将书面总结一份交学校教务科检查备案。
四、培训学习考核办法
1.学校对教师培训按有关规定及培训层次、形式的要求进行考核及鉴定,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晋级晋档挂钩。
2.按照上级要求,对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国培、全员培训等培训学习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该教师当年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不予以考虑。如受到市教体局通报处理,则按上级通报处理。
3.在教务科、学生科统筹下,对于积极参加培训的老师,在评优评先活动中酌情加分。
2024年 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