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人事师资制度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次数: 浏览

作为特殊教育学校,我校长期坚持“让残疾孩子共享蓝天教育”的教育理念,把培养学生全面成长作为教育重点,因此,我校更加注重对特殊教育人才的培养。在今后工作中,我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1.加强教育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人才表彰工作,持续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福利、科研等举措。

2. 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机制。编制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有计划的开展继续教育。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促使教师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掌握本专业、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最新知识。特别是骨干教师、名师、拔尖人才、教科研先进、最美教师、省、市优秀教师等的培养,以加强师资队伍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3.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要完善评价内容和方式,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按规定综合运用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考核、业绩评审、竞赛选拔等多种鉴定考评方式,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业绩选人、群众公认”的人才理念,坚持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加强科研管理,提高科研意识,激发科研动力。把“科研立校、科研兴校”作为学校发展的主要抓手。一是校领导主动参与全校的科研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并帮助教师解决一些在科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科研激励机制。以“突出主业”为导向,加重科研工作比分权重, 以此来激发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成长。

 5.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根据学校编制和教育教学情况,严格按照市教体局关于局属学校教师招聘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上报工作,切实把专业能力强、业务水平高、道德素质好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我校。学校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和师徒帮带活动,进一步提高新教师教学技能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师德修养水平,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引导新教师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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