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六中学学生评优与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2-11-14 浏览次数: 浏览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榜样,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和健康成长,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学生评优与奖励办法。

一、总则

(一)学生评优项目:先进个人奖项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标兵(学习标兵、科技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先进集体奖项有: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

(二)评选比例:三好学生为参评学生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学习标兵、科技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根据条件评选,必须有突出事迹;文明系推选校级文明班级的比率不超过系班级总数的20%,其他系推选校级文明班级的比率不超过系班级总数的15%;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宿舍总数的10%。

(三)参加评优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学生。

(四)各项评优和奖励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时间在每年的九月中旬至九月底结束;评选对象包括七、八、九年级学生。

(五)获得各种奖励在满足各项专门条件时,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上积极要求入

3、遵纪守法,遵守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无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4、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活动,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前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15%名。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所学课程必须全部及格,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5%名以内。

3、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

4、得到班级80%以上同学拥护和多数任课教师拥护。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自觉遵守、带头执行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团结同学,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2、积极配合院、系、班级和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在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和素质教育等方面,为学、班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努力,各科成绩必须达到及格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前50%名以内

(三)单项标兵

1、学习标兵: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连续两个学期考试各科总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一,单科成绩均排在班级前20%名。

2、科技标兵:评选年度内,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各学科及技能大赛中获重要奖励者,或有其他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等获市级(含市级)以上权威部门认定者,或在级科技竞赛中获得过一等奖者。同时要求各门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精神文明标兵:有见义勇为、拾金不味、助人为乐等方面突出事迹,或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或在落实《平顶山市第四十六中学学生礼仪规范要求》方面有突出事迹。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文化艺术标兵: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专长,评选年度内,获得过省、市级以上文化艺术奖励,或在级各类艺术活动中获得过一等奖,或经常在级以上大型文艺活动中担任骨干(如主持、领舞、独奏等)者。

5、体育标兵:有一定的体育特长,身体素质好,在评选年度内,是省、市级以上运动会的个人项目前三名获得者或集体项目冠、亚军队的主要成员;或在校运会上打破记录者;或在校运会上获得某项第一名,并在其他项目也进入前六名者。

(四)文明班级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的班级领导核心。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班级各项活动开展的好。

2、有积极向上、遵章守纪、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同学团结友爱,凝聚力强。

3、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有促进学风建设的措施,积极开展学习竞赛活动。班级学生遵守学习纪律,任课教师评价好。

4、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成绩优异。班级在学校担任学生干部、社团干部或在学校各项文体活动中担任骨干者多,在各种竞赛中获奖者多。

5、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劳动集会等,准时参加,组织严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6、班级同学行为文明,有道德、讲礼貌,不文明行为发生率低。

7、卫生责任区学校检查均合格,班级教室及所属宿舍卫生检查成绩良好。

8、班级学生有受学校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能推为学校文明班级。

(五)文明宿舍

1、宿舍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评选条件执行《文明宿舍评选细则》。

2、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检查评比中一直保持优秀。

3、学年内宿舍无警告以上处分者。

三、评选机构

(一)每班成立以班主任为主,由班、团主要干部组成的班级评优领导小组,负责本班的个人总结、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工作。

(二)学校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年级主任、班主任、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会负责人组成的系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评优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全校评优活动的部署、指导、协调、审查。

四、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1.首先由参评学生在班会上做一学年本人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情况的个人总结。

2.班级评优领导小组根据当选条件,研究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名单。

3.全班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数须在80%以上),从班级领导小组推荐的候选名单中选出本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4.学校评优领导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的指标,认真组织评议,保存评议记录、评优材料,对各班初选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审查,合格者上报学生处复查。

(二)单项标兵的评选办法:

1.学校评优领导小组根据各项标兵的评选条件,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各项标兵人选,并附有效佐证材料,注明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学习标兵还须注明学年成绩及班级排名。

2.教务处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认真复查,最终确定全院各项标兵人选。

(三)文明班级的评选办法:

1、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写出本班一学年来的总结材料,向学校申报文明班集体。

2、学校评优领导小组根据文明班级条件,择优向教务处推荐文明班级侯选班级,并附有详细书面事迹材料。

3、教务处对各推荐的候选文明班级认真复查,最终审定文明班级入选班级。

(四)文明宿舍由学生处根据日常检查结果及班掌握的基本情况评定。

(五)所有被推荐参加评优的学生须由班级根据评选标准逐条如实填写“评优申报登记表”。

(六)符合评优条件的个人和集体经学生处审核后报请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张榜公布三天,如无异议,即获得相应荣誉称号。

(七)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评比资格,严肃处理

五、奖励与表彰

1、学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个人和集体予以隆重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旗、奖镜等,个人奖励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2、奖励标准:

三好学生奖励5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励100元,单项标兵奖励50元,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分别奖励200元和50元。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试行。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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