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四中学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机构及工作职责
1、教科研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科研室应根据学校发展要求,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见教科室工作职责)
2、学校科研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两者需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同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见教科室主任工作职责)
教科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学校教科室应根据区教科所的规划,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2、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科研室制定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见课题管理办法)
3、学校科研室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4、对教科研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学校将采取奖励措施。(见学校各类奖励条例)
教科研队伍建设
1、学校科研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有效培养和考核的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促使本校形成一支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教科研队伍。(见拔尖人才考核制度和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2、做好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应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载、有检查。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教科室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交流。
3、加强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学校教科研室的教师应成为本校教育的科研骨干,坚持常年不懈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和研究教育科研方法。学校科研室、科研领导小组、课题主研人员应经常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科研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科研室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
科研管理细则
1、以每周业务学习时间为阵地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的理论,充分认识知识经济时代下的教育思想,促使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知识的更新,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2、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会,加强对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学生学法的调查与指导,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能力。管理教师校内外听课活动。(见学校听课制度)
3、合理安排教师的外出进修业务培训等工作及经费的审核工作。
4、负责校内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等项工作。
5、建立并健全教师的业务考核管理制度,及时向学校提供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学科学术带头人的评选、职称评定等有关数据与意见 , 供学校领导参考。
6、组织各课题的选项、立项和结题工作。带头承担省市区级教育科研课题,并对其它课题进行严密的过程管理。
7、组织协调开发实施校本课程。
8、负责教育教学论文的征集、评选、交流和编印,每年出版一套优秀论文集。
9、加强对新课程改革的研究,重点工作放在有关信息交流、命题阅卷等方面上。
10、负责与区内外教研部门,各中学等对口学校建立信息交流,促进本校教研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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