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四中学作业检查规范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常规的管理,了解教师上课、作业的布置及批改情况,特制定作业批改检查制度。
一、教师应按“学校各科作业批改要求”认真批改作业。同级组或同学科教师互查作业批改情况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并认真填写作业检查情况表。
二、全校性大规模的作业普查每学期教务处进行两次,除全校性普查外,平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 不定时抽查,由教务处、学科大组进行,可对某位教师某个学科的学生作业批改进行检查。
三、每次检查作好记录,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检查结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并限期改正。
四、作业检查内容
(1)作业数量是否适当。
(2)学生作业是否符合规范。
(3)教师批阅作业是否及时认真。
(4)学生是否及时认真订正,教师是否及时复批。
(5)有无惩罚性作业等。
五、各阶段检查要求:
期初:(教研组长、教务处、校长等抽查)
1、各学科需布置适量的作业(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作业量布置作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超额布置作业。
2、按“学校各科作业批改要求”,作业的批改需认真及时、批语书写规范。
3、簿册规范、作业类型、作业分层等方面侧重进行检查。
期末:(学科大组互查)
1、各学科需布置适量的作业(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作业量布置作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超额布置作业。
2、按“学校各科作业批改要求”,作业的批改需认真及时、批语书写规范。
3、检查教师、学生整体作业情况,以学科为单位进行书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4、评选各年级优秀作业进行展示,并与教学考核挂钩。
备注:学期中有针对性进行抽查,主要了解教师作业布置数量、质量,教师批阅、学生完成情况等指出不足,发现亮点,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