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阅览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14 浏览次数: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阅览室管理,规范教师使用、借阅图书行 为,倡导教师文明读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阅览室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开放非本校人员非莫入。

第二条 本阅览室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乱丢乱放。

第三条 报刊杂志必须在阅览室阅读,不得私自带走。

第四条 不得在期刊上乱写乱画不得任意损坏若发现以上情况,则照价赔偿。

第五条 阅览室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干其它与阅读无关的事。

第六条 讲究公共卫生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乱扔皮纸屑,做到文明阅读。

第七条 服从阅览室管理人员的有关安排。

第八条 爱护阅览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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