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01 浏览次数: 浏览

为充分发挥学校在平安创建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全校平安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落实学习制度。学校要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教育文件精神,把握好内涵,领会好实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类组织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会议专题研究平安创建工作,制定平安创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三、落实领导责任制度。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书记、校长闫晓飞是平安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赵中峰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鲁琦具体负责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的布置、检查、考核工作。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的工作责任制度,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确保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五、落实检查制度。学校成立由校长闫晓飞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汇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六、落实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

七、落实宣传制度。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宣传栏等途径,做好平安校园建设的宣传工作。

八、抓好治安防范制度。学校内部有专职保卫人员和保卫制度,重点部位落实技防、物防措施。

九、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征文比赛、消防演练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我校将严格按照此工作制度执行,确保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


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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