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二中学师生晨午检制度
为了保证师生的身心健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预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时间:学生:上午7:20,下午:2:20
教师:上午7:20,下午:2:20
二、地点:学生:本班教室,教师:本处室办公室。
三、责任人:学生:班主任,教师:处室主任、年级主任
四、工作职责
(一)统计本班缺勤学生人数并了解缺勤原因。
(二)每天早上、下午学生进班后,由班主任教师作为检查人负责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测体温、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 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时,要及时上报保健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三)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五、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发生的所有检查费用及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凡因工作疏忽或玩忽职守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平顶山市第四十二中学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