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二中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28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第四十二中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无人看管问题,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2021】17号)和《关于制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收费【2022】88号)文件要求,制定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平顶山市教育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解除家长后顾之忧、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学生延时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荆小辉(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王玉玲(副校长)   李新慧(副校长)

王学东(副校长)   张  海(校长助理)

成  员:年级主任、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王玉玲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下设办公室,教务主任谢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生课后服务的原则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及学生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事先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学生课后服务的范围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时间:每天上午课前、中午午自习、下午课后

主要内容: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写当天作业,帮助查漏补缺,并开展各种社团活动、科学实验指导、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劳动教育等。

五、学生课后服务活动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自周围片区,片区内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一)上午上课前,有些学生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进校,安排老师组织和辅导学生,负责学生安全等。

(二)中午放学后,三个年级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分别午餐(11:55—12:30),午餐后由行政值班人员和任课老师负责组织学生, 开展学科指导、素质教育等活动。

中午课后服务时间(12:45--14:30夏季;12:45—14:00冬季),带班领导落实陪餐制度,并带领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巡查。

(三)下午第二节课后,16:10-18:55(冬季16:40-18:55)进行课后服务,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各学科根据教学的难易程度可适当安排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四)每周根据学生需要除开设文化学科辅导课外,同时开设体育、艺术、劳动、信息技术、科学技术等社团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六、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家长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的指导进行收费,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方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以年级为单位组建家长委员会,收费事项、费用开支等工作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将按照工作量给予补助。

七、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人员的出勤情况和常规管理及服务效果等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

八、收费核算

(一)财政局(国家)20元/人月。2022-2023学年学生共1100人,9个月收费,共计1100×20×9=198000元。

(二)学生60元/人月。2022-2023学年学生共1100人,9个月收费,共计1100×60×9=594000元。

九、支出项目

(一)延时服务课时费(约占比80%)

(二)行政值班及年级值班费用(约占比10%)

(三)延时服务时段水电费(约占比10%)


平顶山市第四十二中学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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