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 校园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安队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学校保安队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课间离校单,学校保安队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课间离校单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访的老师没有在学校的,学校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口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学校保安队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7.学校保安队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8.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保卫人员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安队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2024年5月4日
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 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度
为维护校园环境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设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1.对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经常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使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2.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回家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班主任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应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一旦他们的上学或放学出现异常情况时,学校和家庭应尽快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4.每天在上下学时间段,学校门前有保安和行政值班人员。保安在校门外维护秩序,保证学生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行政值班人员在校门口维持师生进出秩序,保证校门通畅;保安和行政值班人员并要密切注视学校门口周边环境,如有异常情况,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5.师生在上下学时间段进出校门,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允许进校,保证道路畅通。
6.中午、下午进校时段,学校门前有行政值班人员或保安值班,检查学生的出入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放学,做好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提醒工作,并督促学生做好值日,排队后及时回家。行政值班人员在巡视校园过程中,发现有学生逗留在学校,要及时劝其回家,如有问题要及时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
8.每位教职工在上下班时,如发现学校周边的可疑状况和学生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汇报,避免学生伤害事件发生。
202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