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科学、公正评价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有利于促进教师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并且应能观察;凡能定量的指标尽量定量化,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要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班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基本单元。
第四条、考核的主要内容
1.师德师风;
2.课堂教学;
3.教案书写;
4.评教评学;
5、校本研修;
6、听评课;
7、作业批改
8、自习辅导;
9、学生考试平均分;
10、学生成绩提高率。
第五条、组织实施办法:
1.由教务处牵头,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各班学生对本期授课教师进行评教。
2.由教务主任牵头,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在期末依据教学检查记录对每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含课堂教学、自习辅导等。
3、由办公室组织会议,对每个任课教师进行师德师风的民主测评。
4、由教务处负责学生考试成绩和学生成绩提高率的计算。
5、由教科室负责对教师的听评课情况和校本研修情况进行考评。
6、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作业和教案检查。
第六条、各项考核内容分值:
考核内容 | 师德师风 | 课堂教 学 | 教案书写 | 评教评学 | 校本研修 | 听评课 | 作业批改 | 自习辅导 | 学生考试平均分 | 学生成绩提高率 |
分值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第七条、该考核结果用于绩效工资的计算、评优评先等。
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